多菌灵可以素菜代用吗,巧用多菌灵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7 10:40:14

多菌灵可以素菜代用吗,巧用多菌灵(1)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蜂产品和罐头等9类食品50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蛋制品24批次,蜂产品59批次,罐头37批次,肉制品4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批次,调味品1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卓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云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霉菌检出值为110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 CFU/g)高出10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天津猫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600 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70MPN/100g)高出64.7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禾煜食品专营店在当当网销售的标称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30 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70MPN/100g)高出2.3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四)小菜一碟食品专营店在飞牛网销售的标称石台县小菜一碟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辣萝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上海、安徽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5月2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霉菌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淀粉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依据《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3—2008)和《食用玉米淀粉》(GB/T 8885—2008)标准的要求,食用小麦淀粉和食用玉米淀粉中霉菌应当≤100CFU/g。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的一般性卫生状况,用于判断食品受到粪便污染的可能性。依据《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3—2008)、《马铃薯淀粉》(GB/T 8884—2007)和《食用玉米淀粉》(GB/T 8885—2008)标准的要求,食用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一级品和合格品)和食用玉米淀粉中大肠菌群应当≤70MPN/100g;马铃薯淀粉(优级品)应当≤30MPN/100g。产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控制不佳而受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检验项目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木薯淀粉》(NY/T 875—2012)、《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3—2008)、《马铃薯淀粉》(GB/T 8884—2007)、《食用玉米淀粉》(GB/T 8885—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氢氰酸(仅木薯淀粉检测)、大肠菌群(马铃薯淀粉、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霉菌(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霉菌和酵母菌数(马铃薯淀粉检测)。

2.粉丝粉条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菌落总数(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大肠菌群(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沙门氏菌(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2.花生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3.玉米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4.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反式脂肪酸(C18:1T)(限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反式脂肪酸(C18:2T C18:3T)(限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酸性橙Ⅱ、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商业无菌(限罐头工艺产品)。

2.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3.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限肉灌肠)、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蛋制品卫生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Ⅰ(限咸蛋蛋黄)、苏丹红Ⅱ(限咸蛋蛋黄)、苏丹红Ⅲ(限咸蛋蛋黄)、苏丹红Ⅳ(限咸蛋蛋黄)、菌落总数(限2016年11 月13日(含)之后生产的即食再制蛋制品(不含糟蛋),不包括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13 日之前的咸蛋)、大肠菌群(限2016 年11月13日(含)之后生产的即食再制蛋制品,不包括生产日期在2016 年11月13日之前的咸蛋)、商业无菌(限罐头加工工艺)、沙门氏菌(限即食类预包装食品)。

2.其他类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五、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以葱、洋葱、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纽甜、三氯蔗糖、β-胡萝卜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仅辣椒和配料中含辣椒的产品检测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黄曲霉毒素B1(仅花生制品检测)、大肠菌群(非灭菌发酵型产品不检测)、沙门氏菌(仅预包装即食类酱腌菜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预包装即食类酱腌菜检测)。

2.蔬菜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仅油炸型产品检测)、过氧化值(仅油炸型产品检测)、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仅油炸型产品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以葱、洋葱、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二氧化钛(仅脱水马铃薯检测)、β-胡萝卜素、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仅辣椒和配料中含辣椒的产品检测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沙门氏菌(仅预包装即食类产品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预包装即食类产品检测)。

3.干制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总砷(松茸制品除外)、铅(松茸制品除外)、总汞(松茸制品除外)、镉(松茸制品和姬松茸制品除外)、二氧化硫残留量、米酵菌酸(仅银耳制品检测)。

4.腌渍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铅(松茸制品除外)、总砷(松茸制品除外)、镉(松茸制品和姬松茸制品除外)、总汞(松茸制品除外)、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脱氢乙酸及其钠盐、β-胡萝卜素、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仅配料中含辣椒的产品检测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米酵菌酸(仅银耳制品检测)。

5.其他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以葱、洋葱、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

六、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等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蚝油、虾油、鱼露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碱性橙Ⅱ、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黄豆酱、甜面酱等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氨基酸态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碱性橙Ⅱ、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和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碱性橙Ⅱ、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4.鸡粉、鸡精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5.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6.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罗丹明B、碱性橙Ⅱ、碱性橙21、碱性橙22、丙溴磷、乙酰甲胺磷。

7.料酒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8.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9.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总酸(以乙酸计)、游离矿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10.其他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甜蜜素、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11.味精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谷氨酸钠。

七、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蜂花粉》(GB/T 30359—2013)、《蜂王浆》(GB 9697—2008)、《蜂王浆冻干粉》(GB/T 21532)、《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双甲脒、氟胺氰菊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2.蜂花粉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水分、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

3.蜂产品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酵母菌计数。

4.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检验项目包括10-羟基-2-癸烯酸、蛋白质、总糖、淀粉、灰分、酸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八、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检验项目包括铅、六六六、滴滴涕、草甘膦、吡虫啉、硫丹、丁醚脲、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螟硫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喹螨醚、噻螨酮、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哒螨灵、氟氰戊菊酯、噻嗪酮、多菌灵、噻虫嗪、*螟丹、除虫脲。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检验项目包括铅、六六六、滴滴涕、草甘膦、吡虫啉、硫丹、丁醚脲、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螟硫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喹螨醚、噻螨酮、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哒螨灵、氟氰戊菊酯、噻嗪酮、多菌灵、噻虫嗪、*螟丹、除虫脲。

3.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六六六、滴滴涕、乙酰甲胺磷、*螟硫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

九、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总砷、铅、镉、锡、铬、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商业无菌。

2.水产动物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无机砷、铅、镉、甲基汞、锡、铬、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多氯联苯、商业无菌。

3.水果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靛蓝)、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展青霉素、商业无菌。

4.其他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三氯蔗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黄曲霉毒素B1、商业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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