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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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观事实和理性的角度去看,丧偶的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一点,没有任何可争议的焦点,更无需承担任何道德上的“绑架”言行。
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内,儿媳也是从旁协助丈夫赡养公婆。丈夫没有了,这个协助的义务也就跟着一并灭失了。
但是,生活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婆家都是明事理又讲道理的,也会出现道德绑架的荒唐事情发生,这,让丧偶儿媳或多或少都会承受负面情绪的影响,有的儿媳,原本还不太好意思直接就跟婆家断了一切联系,经婆家一闹,反而给了自己痛快抽身而出的勇气和理由。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就是:女人嫁入婆家,就得从夫意、孝公婆,且不能对等的孝顺生养自己父母。如果说,女方嫁入男方是以“谈生意”的方式,比如逼着男方索要几十万、几百万彩礼的,那么男方或许可以有点底气说这话。
讽刺的是,被婆家各种无理而没人情味单方面提出要求孝顺公婆的,却往往是那些善解人意没要彩礼或者只是象征性收个万八千块的女方。女方越是善良,婆家越是拿人家当好欺负的软柿子待,而且很是嚣张跋扈的那种。
因为他们不会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到:能娶到这么懂事的媳妇、结这么明理的亲家是我们家的荣幸,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反而会认为:她这是不敢跟我们要彩礼,是“傻”,我们家占大便宜了。对待这样的媳妇,不需要小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