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这就是说,赡养老人不但是儿子的的义务,而且,妻子也是责无旁贷、依法应尽到协助义务的。
不过,女性的寿命一般要比男性长,当丈夫过世之后,妻子是否还有义务赡养公婆呢?
现实当中,很多女性并未因丈夫死亡而改嫁,始终在原家庭生活,继续赡养公婆。很多这样的例子,让大家以为,赡养公婆是义务,理所当然的。
实际有无此义务还应从法律层面来分析。
丈夫死亡,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至于对方愿意为去世的配偶照顾父母,完全是出于道德,而非法律要求。至于还有一种“只要继承了配偶的遗产,就必须赡养其父母”的说法,配偶去世后,其个人财产以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均要作为遗产被继承。
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优先,顺序继承,若是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其父母可以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替子女尽到赡养义务。除非遗嘱继承时,继承遗产是以“代为赡养父母”作为前提条件的,否则无论遗产如何分配,逝者父母都不能要求无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来赡养自己。
也就是说,只有被继承人在遗嘱里可以规定条件限制继承,而法定顺序继承或其他人都不能对继承提出条件限制。
话说回来,丈夫去世之后,妻子无论是否改嫁,有条件的还请赡养公婆,毕竟曾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