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高发疾病)
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经医保报销后,
还需要自付的那些钱,
能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
就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没明白?
来举个例子瞅瞅:
大雄是A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今年他不幸得了肺癌,治疗花费20万。
其中医保目录内15万,目录外自费5万。
这15万经过医保报销50%后,还得自付7.5万。
因为A市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万,
自付7.5万完全符合报销要求,
那怎么报呢?分3档:
①1.2万以下的部分,没法报;
②1.2万~3万之间的费用可报销60%,
即可报(3-1.2)*60%=1.08万;
③3万~10万之间的费用可报销65%,
即可报(7.5-3)*65%=2.925万,
一共又报了4.005万!
最终20万块医疗费,大雄自己只需要出8.495万。
算下来还是挺香的,
而且它不用健康告知,
对贫困家庭也会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费用一般也都包含在医保里了,不用再单独交,
可以说,是政府给咱们的一个大福利!
那既然是这么好的东西,
现在6家保险公司被剔除,会有什么影响吗?
这6家保司的其他产品,还靠谱不?
N2
6家保险公司被取消资格,
有什么影响?
前面说了,
大病保险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合作搞的,
那像这种大型惠民工程,
肯定是要精挑细选信得过的公司来干。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能出道的保险公司都得符合下面的要求:
而且出道了不是就万事大吉,还得年审,
这不,下面6家就是年审不过关,惨遭淘汰
不过淘汰了6家也不要紧,
还有26家三好学生在背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