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艺术学院的要求是什么,上海有哪些不用校考的艺术学院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8 09:40:15

想要考研的同学看过来~上海戏剧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8所沪上高校已公布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

上海戏剧学院

向上滑动阅览

一、学校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是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精英育人理念,形成专业艺术院校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文化艺术人才。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四个一级学科。四个一级学科中,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其中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以戏剧与影视学为主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高校建设行列。“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数量连年突破。2016至2022年共获1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9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个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63个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0个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同时,学校建有文旅部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着重培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等高层次理论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应用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戏曲、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七个专业领域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我校具体分专业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确定。本年度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中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须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以及作品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于网上确认日期,将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所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信封上注明“2023年全日制硕士生报名--同等学力”字样。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学位)或“音乐剧表演”方向(专业学位)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毕(结)业专业须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类(2012年以前的旧专业名称参照其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所属的专业类,参见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其他考生的毕(结)业专业须为表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

7.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选择专业学位以及定向类型,须具有相关艺术领域的实践经验(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预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 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待定(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如不进行网上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开放下载准考证的时间请密切关注“研招网”信息)。《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专业、考试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等必须准确无误。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若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录取前,定向培养硕士生、用人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报名信息不可再更改。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7.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考试安排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科目内容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所有初试科目考试均为笔试。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方式届时另定,请考生留意学校招生网站相关公告。

2.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上中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考生公布。

(5)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即报名时已具备同等学力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录取

1.我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将根据2023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5.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学籍。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校另行通知。

十一、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利用业余时间或集中授课方式学习。

全日制学术型(MA)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每学年学费为70000元。

十二、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其他

1.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4.学生应当及时了解个人所在地与考试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健康管理,根据考点的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8077

网址:http://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华东政法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78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

四、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44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对外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023年我校新增两个自主设置专业0301Z7教育法学、0301Z9党内法规,新增四个交叉学科专业0301J2卫生健康法学、0301J3纪检与监察法学、0301J4传播法学、0301J5法治文化,共新增6个二级学科专业招生。

具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1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3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y.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程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到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范围或知识点),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或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或非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承办,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若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考生将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复试期间,考生应仔细阅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二)专业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翻译培养费为2.6万元/年;新闻与传播培养费为3万元/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1.5万元/年;金融培养费为5.4万元/年;会计培养费为6.9万元/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培养费均为2.5万元/年(具体以备案结果为准);公共管理培养费为3.3万元/年。

十一、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十三、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四、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5%,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授课地点拟安排在长宁校区,如有调整按学校公布通知为准;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授课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多个研究方向。在法律(法学)硕士中,拟开设智能法实务、卫生健康法律实务、法律与金融、刑事法律实务、国际法与涉外法治、涉外金融法律实务、涉外法治、律师实务、民商法实务(卓越法治人才(高端应用与研究型)培养实验班研究生阶段)等研究方向;在法律(非法学)硕士中,拟开设民商法实务、政务法治、涉外法治(国别法、比较法)、卫生健康法律实务、经济法律实务、商事法律实务、社会法与环境法实务、国际经贸法律实务、犯罪调查与刑事合规、刑事法律实务、网络与信息法、司法鉴定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国际金融与法律实务、法治文化等多个研究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另外学校也将根据国家、社会对法硕需求,开设新的研究方向。

目前学校有法律学院、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涉外法治学院(筹)等学院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最终各学院培养方向以录取后考生选择和学院公布为准。

法律硕士 (法学) 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在学校国际法学院招收和培养,涉外律师方向学制为3年,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考生直接填报,涉外律师方向招生计划暂定20名,国际仲裁方向招生计划暂定20名。最终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ecupl.edu.cn/)

(六)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已更名为“政府管理学院”,2024年研招报名时启用。2023年报考该学院时仍选择“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考取上述学院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学院相关网站。(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拟录取考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咨询邮箱:hzyjszs@ecupl.edu.cn

上海海洋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14个学院(部),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日制在籍研究生500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0余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 评级,并列全国第一。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课程复试前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在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须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yjsb@shou.edu.cn)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未收到相关材料,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公开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报考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上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由我校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网上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阶段将另行公布。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可选择转入我校。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均为3年;专业型除农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为2年外,其他专业型均为3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就业方向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我校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管理专业收费标准:45000元/人;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方向)专业收费标准:60000元/人,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25000元/年。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一)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简称:上海农科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两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十三、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64

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电话:021-61900053

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

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政编码:201306

上海电力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474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85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92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7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3年,我校除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数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7500元外,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2000元;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24000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课程奖学金、成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90%,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100%。此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奖励2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八、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三)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几点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iep.edu.cn)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十二、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联系人:曹老师、徐老师

电话:021-35303739

传真:021-65709312

E-mail:shiepyzb@126.com

网址:http://yjsc.shiep.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11号信箱

邮政编码:200090

上海中医药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931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 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3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除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外,我校其他专业和学科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相关专业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网上确认具体参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 年10 月5 日至10 月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我校推免生录取结果公示,以免所报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按要求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章程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2022年10月20日前主动将入职时间证明、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学习情况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3年7月左右按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信息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 612中医综合: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

2. 613西医综合: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

3. 611中药综合: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等;

4. 610西药综合: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

5.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等;

6. 308护理综合: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

7. 6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

8. 803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150分;

9. 211翻译硕士英语:100分;

10. 357英语翻译基础:150分;

11.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12. 353卫生综合: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3. 618中国医学史:150分;

14. 802科学技术史:150分;

15. 804数学电子技术:150分。

(四)考试地点:(详见我校官网后期相关通知)。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和调剂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报考中医专硕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形式等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为: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和报到

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录取中医专硕的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与我校签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等材料至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四)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如因特殊原因欲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上海艺术学院的要求是什么,上海有哪些不用校考的艺术学院(1)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二、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十三、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s://tutor2020.eol.cn/10268/modularcb/index

十四、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十五、其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下列官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gov.cn/

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s://www.shwshr.com/DoctorZyys.html

注:如202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社会主义理想和爱国情怀,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综合素质,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我校7个一级学科40个学科专业,13个专业硕士类别的16个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93名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增加或减少。

2023年除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MPAcc(非全日制)、金融MF(非全日制)、资产评估MV(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全日制、非全日制)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生请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2023年除非全日制专业之外,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名,专项报名考生必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全日制各专业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三、招生类型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 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 马列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参见202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研究生奖助体系可登陆学校学工部(研工部)网站(https://www.suibe.edu.cn/xsc/pjpyzc/list.htm)查询。

研究生还可参加各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的“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①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网上确认

①网上确认时间: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考试

1.初试

①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

②初试科目:详见2023年各学院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③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①复试名单:2023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②复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③复试科目和内容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详见2023年各学院专业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八、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整体素质。

2.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申请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273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点代码:3123

3.硕士研究生报考和考点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suibe.edu.cn

*

021-67701148、021-67703622

网址:https://www.suibe.edu.cn/yjsy/zsxx/list.htm

*SUIBE研究生教育

2.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21-67703010

邮箱:jwjc@suibe.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应用型学科支撑、技术创新导向,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明确“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特色定位,秉承“依产业而兴,托科技而强”办学理念,坚持“协同创新、共创价值”发展理念,凸显“协同创新、共创价值”的科技创新文化,追求“卓而独特、越而胜己”的价值取向,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

学校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设计文创与创新管理”为协同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科研实力突出。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求,依托、服务和引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拥有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学科平台6个,拥有香精香料及化妆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物理气相沉积(PVD)超硬涂层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光探测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16个;与地方政府、头部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研究院、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上海创业学院、中欧知识产权学院和各类协同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等高水平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平台。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以服务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重点,面向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产业集群发展要求,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和责任担当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研究生。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

四、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别学制3年;

资源与环境、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2.5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五、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后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0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除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一、奖助学金、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四)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工程管理类别全日制2.5年学费共88000元,非全日制2.5年学费共108000元。

十二、其他

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向上滑动阅览

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

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4个专业类别。现有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45个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业。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研究院”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

学校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金海路校区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毗邻,占地近800亩,校舍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7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40%,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曙光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43人。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30人,其中全日制59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8人),非全日制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各方向招生人数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学科方向发展需求等做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https://yjs.sspu.edu.cn/。

三、学制

国际商务(全日制,025400)和英语笔译(055101)学制为2.5年;

国际商务(非全日制,025400)、电子信息(0854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艺术设计(135108)、职业技术教育(045120)和机械工程(080200)学制为3年。

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https://yjs.sspu.edu.cn/。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方案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其招生政策请参考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文件以及本校相关规定。

7.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由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与学校共同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8.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报考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供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 3号)、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报考点公布的工作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考试大纲详见学校研究生部网站招生栏公告。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二)复试(学校自行组织)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将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2.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允其破格参加专业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课。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产业界考生,经复试符合录取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六、 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学费、不统一安排住宿。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https://yjs.sspu.edu.cn/。住宿费每学年不高于1200元。

(二)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0元。

3.助研金,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情况发放。

4.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类别丰富的奖学金。

5.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以上奖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

八、其他

1.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2.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报考我校翻译硕士的同等学力身份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专业同等学力人员,须达到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2)非英语专业同等学力人员,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3)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的同等学力人员。

4.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2044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学校官网链接:http://www.ss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江老师、解老师

*021-50211617、021-50216996、021-50217007

电子信箱:yjs@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SSPU_YJS

编辑:肖璐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上海艺术学院的要求是什么,上海有哪些不用校考的艺术学院(2)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