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消息:跨境电商圈最近可真不太平。
近日,坊间传闻亚马逊要搞账户关联,通过支付服务商计划(PSPP)在收款端对跨境卖家的信息进行掌控,要求第三方收款机构提供卖家的真实注册信息和对应收款账号,进而对一家公司多个店铺、刷单、刷评论等问题进行整治。
关于传闻本身,通过其他渠道,读者可以获得比较多的内容。在此,移动支付网《出海记》也从支付、数据的角度来谈谈一些看法。
怎么看这个事?移动支付网从收款的支付机构、银行了解到,此事大概率是真的,只是具体落实可能有一定的差别。亚马逊要求PSPP里的支付服务商透传商户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受益人账户信息、虚拟账户信息、地址、电话等信息。
亚马逊的PSPP计划说明里面,也备注了“将会与参加该计划的支付服务商,共享卖家的支付服务商账号信息和亚马逊销售账户信息”。
此时就蹦出一个问题,亚马逊有权要求中国的支付机构、金融机构,透传中国境内的商户信息吗?滴滴之鉴尚在眼前,国家真的不管吗?
管,但可能存在一定的空窗期。
2020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新规”),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取代2016年12月14日的版本(“旧规”)。
旧规33条要求,除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金融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个人金融信息。并要求,境内金融机构为处理跨境业务且经当事人授权,向境外机构(含总公司、母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为完成该业务所必需的关联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相关个人金融信息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并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个人金融信息保密。
在对旧规进行修订的意见稿当中,也明确指出:
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处理跨境业务所必需;
(二)经金融消费者书面授权;
(三)信息接收方为完成该业务所必需的关联机构(含总公司、母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等);
(四)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密;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但2020年11月1日正式执行的新规,已经没有相关的约束。
从旧规、意见稿到新规执行,人民银行在金融数据出境的管辖有点“纠结”,想要细化,但最终还是删除,不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凸显。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监管部门对数据出境不管了。
6月10日发布,即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对数据跨境也有较为明确的要求,
36条规定,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不过《数据安全法》还没有执行,如果按照亚马逊PSPP计划,7月底完成信息透传要求,木已成舟。此外,《数据安全法》的监管前提,是需要监管部门同意,到底卖家的账户信息是不是敏感信息,人民银行及外汇局会不会放行,这可能也存在博弈。监管太死,卖家难以展业,监管太松,敏感数据可能大规模泄露。另外,亚马逊作为全球电商巨头,对中国商户出海是有帮助的,强化规则,净化环境或许也是中国监管层想看到的。
另外,6月1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也要求,外国当局基于合理监管的需要,要求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交概要性合规信息、经营信息或者提出其他合理要求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可以按照要求采取适当行动,但应当事先向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对于可能影响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事先获得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亚马逊对商户的账户信息掌握要求,可能也有一定的反洗钱职责在,或者借此收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也明确的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要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和交易的受益所有人。
但无论《数据安全法》还是《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都还没有执行,暂时约束不到亚马逊。
现行的法律中,《网络安全法》要求,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但这规定并没有细化,而且关乎金融数据,直接的管辖机构还是人民银行以及外汇局。
总的来说,数据出境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细化,什么数据可以出境,什么不能出境,多大的量可以出境。亚马逊此时要求获得跨境卖家的账户,存在一定的合规探讨空间。
就近来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中,要求“完善信息数据、信用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标准、制度。”这也间接说明了,目前信息数据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尚不完善。
还有另外一个争议是,目前许多跨境卖家采用个人账户收款,而没有采用对公账户收款。这也可能存在很大问题,反洗钱要求不说,税务相关纠葛也相当麻烦。
在国内,用二维码收款的商户,特别大额会面临税务风险。另外,《电商法》也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
上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中,也有多条与税务相关,退税、保税、免税等等。例如“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对公账户,是税务的一个重要抓手,无论境内还是跨境,合规要求下,对公账户收款都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