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811-2019 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
安全帽按性能分为普通型(P)和特殊型(T),普通型安全帽是用于一般作业场所,具备基本防护性能的安全帽产品;特殊型安全帽是除具备基本防护性能外,还具备一项或多项特殊性能的安全帽产品,适用于与其他性能相应的特殊作业场所。
安全帽一般要求有: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伤害人体的材料。
不得使用回收,再生材料作为安全帽受力部件(如帽壳,顶带,帽箍等)的原料。
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使用期限,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不能因材料原因导致防护功能失效。
基本性能要求有: 帽箍,吸汗带,下颏带尺寸,帽壳,部件安装,质量(不包括附件)帽舌,帽沿,佩戴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帽壳内突出物,通气孔,下颏带强度,附件,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特殊性能要求(阻燃性能,侧向刚性,耐低温性能,耐极高温性能,电绝缘性能,防静电性能,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