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超员超载”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然而
佛山顺德一名司机
不仅没有超员超载
而且因为车上少了一个人
领回了一张1万元的罚单
究竟什么情况?
近日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杏坛中队
在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
民警发现一辆粤X号牌的危化品运输车
驾驶室内仅有驾驶员一人
于是截停车辆进行检查
经检查
该车内有关证件齐全
但却未配备押运员
驾驶员潘某急忙解释
“这车是有押运员的,
因为家中临时有事押运员回家去了”
据了解
该车驾驶员和押运员为夫妻二人
当天两人运输液化石油气
到位于杏坛二环路的某五金厂
因为家中有事
身为押运员的妻子回家处理
潘某为节省时间
不等押运员回来就独自开车返回
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犹如一个“移动化工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人员
应在车辆起运前
对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等
进行外观检查
确保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
同时,在运输过程中
储存危险货物的罐体
属于包装物或者容器
是危险货物的一部分
在使用要求方面
以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
都需要押运员来处置
民警现场对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针对其“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
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的违法行为
对车属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
随后
交警对潘某所在的车属公司企业
进行走访约谈
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抓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并签订承诺书
相关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载危化品车辆要严格遵守运输要求,取得危化品运载资质,司机要有危化品运输从业资质,且要随车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押运员。若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危化品泄漏等紧急情况,押运员可以做出应急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危化品运输事关公共安全
容不得半点马虎
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务必重视
那么
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
驾车前认真检查 不开带“病”车
装卸作业开始前,要检查装卸料阀门、管路等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装卸作业完毕后,要立即关闭紧急切断装置,并确保其在除装卸工作之外的所有情况下均处于关闭状态。
2
提前规划路线 拒绝违法行车
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前,要提前选择合理的行驶路线,注意绕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行车时请勿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切忌违法停车、倒车、逆行。
3
合理安排作息 拒绝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的危害极大,行车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行车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后,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4
谨慎驾驶规范操作 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驾车时如出现车辆故障、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不同危险特性(爆炸、易燃、腐蚀、剧毒等),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同时注意放置三角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注意。
此外,还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报告时需要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以及装运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险特征、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等情况。
同时提醒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
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请大家自觉遵守所在地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来源:顺德交警、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