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现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以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办理报销手续。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途径。
一、
办理条件
参保人赴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需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
所需材料
(一)《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参保人网上申请可无需提交)
(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三)根据不同情形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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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温馨提示
1.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经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省外就医需持本人社保卡)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广州市医保中心联系处理,或拨打020-12345咨询反馈。
2.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已按包*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进行直接结算。若需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推荐)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变更手续。开通后,不再按包*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根据异地居住、工作时间确定备案有效期,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有效),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再继续享受住院、门特待遇,于办结次月起不再继续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参保人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有效期6个月,可在结束前申请续期),在市内就医不受影响。
三、
网上办理
(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一)手机端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穗好办”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以下为“穗好办”APP及“粤医保”小程序操作方式:
“穗好办”APP办理:
1.下载“穗好办”APP。(支持办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打开后在搜索栏输入“医保专题”,在“医保专题—办事服务”栏,点击“更多”。
2.在“办事服务”栏目内,根据不同的备案类型点击进入相应的办理事项,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