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爆料称湖北某中学一名女生被逼下跪,并遭多人殴打。9月15日晚,当地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一名女生被女同学欺凌属实,对中学校长姜某某给予免职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的学生伍某某、明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张某等不满14周岁学生及其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该县已在全县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对中学校长姜某某给予免职处理,对分管负责人姜某某、班主任明某给予记过处分,对是否存在其他责任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
校园欺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校园暴力事件的能事者,不论采用的是肢体暴力还是语富暴力,其行为都已经触犯我国的法律规定,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触及法律规章制度,作为公民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捍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