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去早餐店买早餐,老板将早餐卖予顾客。
这是正经的商业行为。
但是如果哪一天,顾客跟老板说,老板,我用我的一张10块钱,买你手上2张5元。
老板并不会认为这是个销售行为,这叫换零钱。
那,什么又是对价很可能收回呢?
话说包子铺所在的这条街,有个流浪汉,包子铺的老板看他可怜,给了他几个包子。
流浪汉很有骨气,说他不吃嗟来之食。
好心的老本为了照顾他的自尊,说到:“这就当作是我卖给你的,等你有钱了再给我”
其实老板心里是知道的,这钱大概率是收不回来的。
那这能叫买卖吗,这只能叫“施舍”。老板自然也不会把送给流浪汉的包子作为店铺的收入。
识别履约义务
聊完了第一步,我们进入第二步:识别合同中单独的履约义务
这一步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履约义务,另一个是单独的。
先说,履约义务
啥是履约义务呢,就是买方能从卖方那里得到什么?
可以是一个实体商品、也可以是一项服务、还可以是专利的授权。
那啥又是“单独的”呢?
单独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仅要识别出合同里有哪些履约义务,还需要将合同中的各类履约义务,拆成最小的计量单位。
比如案例中的套餐,包含皮蛋瘦肉粥、包子、鸡蛋这三个商品。
我们就需要将这三者拆开来,作为三项单独的履约义务。
但是拆分到这个层次也 就够了,总不会有人在算钱的时候,会把皮蛋瘦肉粥拆开算,这份粥里,皮蛋多少钱,瘦肉多少钱,米又值多少钱吧?
确定交易价格
接下来,就到了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
案例中,交易价格就是指套餐价格12元,而不是三项商品单价相加的15元。
这一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难度?
对于交易价格,准则是这么说的: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这么看来 ,交易价格好像也并不是在合同里找到一个合同总价就完事了。
这四个考虑因素,我会在后续的视频中详细介绍,现阶段可以按照右边表述先简单理解。
分摊交易价格
确定完交易价格后,我们就来到了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这一步要做的,就是把第二步与第三步得到的成果,做一个匹配
案例中,套餐的售价12元,单卖的价格加起来共15元。
老板肯定不能按照单卖的价格来确认收入,因为这跟收到的钱对不上。
所以,这就需要对套餐价格进行一个分配,那么应该如何分配呢?
一般来说,是按照单项商品单独售价占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打个比方,皮蛋瘦肉粥单点10元,占全部单点总价15元的三分二。
那对应的,皮蛋瘦肉粥在打折后的12元中,也占到三分二的比例。
这样我们就把12元中的8元,分摊给了皮蛋瘦肉粥。
以此类推,分摊给包子2.4元,鸡蛋1.6元,加上皮蛋瘦肉粥的8元,正好12元。
确认收入
终于,我们走到了最后一步。
第五步:在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经过前面4步,每项履约义务都被赋予了相应的价格。
这一步,准则要求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进行收入的确认。
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个时候,收入确认的单元,已经变成了单项履约义务,不是整份合同,也不是整个交易。
履约义务的完成,是通过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来实现的。
这种转移可能发生在某一时段 ——(即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
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即履约义务完成时)
所以,收入确认在方式上,也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形式。
一种是按照时段确认收入;一种是按照时点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