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后恢复太难了,终结执行超过几年就恢复不了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20:40:32

近期,笔者发布了多篇有关执行的文章,引起了网友粉丝们的广泛关注,其中《被执行人不还款的,会一直列入黑名单吗?如果不是多久才能移除?》从10月6日的九点零二发布,到今天也就是10月10日上午的十一点四十八分,仅仅四天零三个小时的时间,阅读量已经超过10000!

非常感谢粉丝们的厚爱,你们的支持与厚爱也激励我坚持创作更有价值的作品,传播更多的法律知识,分享更多的实务法律经验。

执行相关的文章发布后,我也接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咨询,其中有一类引起了我的高度注意,那就是:当我的案件被法院下达“终本”裁定后,是不是法院就不管了,对方也不用还了,我还能做什么才能维权?另外,执行的时候我也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了,怎么过段时间发现对方不在黑名单当中了,可是,他也没有履行判决啊,法院这样做对吗?

这个是执行实务中常见的一个情况,今天,我们就从几个角度来一起学习关于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也就是债权人)还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才能更有效的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也包括法院、被执行人的一些行为限制。

终结执行后恢复太难了,终结执行超过几年就恢复不了(1)

一、什么是“终本”:

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实务当中往往超过三个月执行不能的,法院就裁定终本)

大白话,就是法院执行不下去了,也无法继续有效执行了,就把这个案件裁定终本,先给挂起来,当然,符合条件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二、法院能随意把我的案件终本吗?

当然不能。

根据最高法院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执行案件的终本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符合条件的列入失信名单。

3、已经穷尽调查手段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者虽然发现财产但不能处置

的。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已经采取了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拒执罪

的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的。

另外关键一点:执行法官想要终本案件,还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并应当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记录入卷。实务当中,有的申请人跟法官杠上,就是不同意终本的也有,但严格来说,不影响法院做出终本裁定。

终结执行后恢复太难了,终结执行超过几年就恢复不了(2)

三、案件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

也不是。

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应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实务当中,法官案件数量太多,很难做到,往往是你不问他也不查不说。

建议:即便案件终本了,还是要跟法院特别是执行法官保持联系,每6个月督促法院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信息与财产。

四、终本后还能恢复执行吗?

当然能。案件终本后,申请人或者法院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可以随时依职权或者申请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后恢复太难了,终结执行超过几年就恢复不了(3)

五、案件终本了,对我(申请人、债权人)来说该怎么做?

1、还是要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信息,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及时与法院保持联系,发现确切执行财产的,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2、案件终本了,申请人还有两个很重要的实务权利启动了

被执行人是公司,如果公司注册的时候是认缴出资的,可以追究公司的*的出资责任,这个叫做*出资的加速到期。本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实行认缴制的公司的*享有出资期限利益,比如说被执行人的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是1000万,三个*,认缴制,认缴期限是2057年,那么,在正常业务往来情况下, 即便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债权人也不能要求*承担责任。但是,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不能,被法院裁定终本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就可以追究被执行人公司*的出资加速到期责任,要求*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追究一般担保人的责任了。前面赵律师的文章《替人担保?你确定要背这口锅吗?》《为什么不建议你替人担保?》里面说到,担保责任有连带责任担保与一般担保责任两种,对于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只能先向债务人诉讼并执行不能后才能追究担保人的责任。那么,当案件终本后,根据法律规定,就可以启动追究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的程序了。

六、案件终本了,对债务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1、案件终本了,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老赖)就不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了,不是的,被执行人还是有义务继续履行的,直至履行完毕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有一个好处,可以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询名下确无可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未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财产的,可能会被认为“真没钱”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可以申请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当然,只要后续找到相关的财产证据,案件恢复执行了,还是没有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也会被再次列入失信黑名单。

好了,案件被法院裁定终本后,我们从申请执行人、法院、被执行人的角度分别了解了每一方的权利与义务,案件终本并不代表案件彻底结束,更不意味着欠款不用还了,实际上,终本只是案件的一个“暂停”状态。您学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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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荣先律师,擅长民间借贷、逾期账款催收与执行、公司解散与清算、劳动纠纷与仲裁、个人征信积累与维护及限高、失信解除等法律问题解决,欢迎关注或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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