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访犯法吗,闹访缠访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22:32:47

红网时刻永州7月5日讯(通讯员 唐书东 段国华 蒋海云)“现在宣判:被告人柏某香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日前,永州市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审判长宣读完判决后,被告人柏某香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

柏某香,女,祁阳县大忠桥镇人,1950年7月出生。1988年,柏某香因其父亲房产和林权继承纠纷起诉到法院,该案于1990年8月28日由原零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柏某香不服法院判决,先后多次到县、市、省、京上访。特别是2018年以来,柏某香到国家信访局越级重复上访达180余次,意图通过缠访给相关部门施压,以满足其不合理诉求。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派遣工作人员接返劝回,柏某香无理取闹,谩骂污辱工作人员,撕扯工作人员衣服,拒不听从劝返安排,并以继续滞留在京登记上访等手段为要挟,向工作人员索要钱财。

柏某香因长期缠访,已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祁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柏某香为达到其无理诉求,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长期实施缠访,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第六十条之规定,法院判决柏某香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以来,祁阳县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两手抓、两手硬”,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信访维权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对涉访违法行为人实施训诫317次、行政拘留16人、刑事拘留6人、审理判决3案3人,形成了依法治访的强效震慑态势,全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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