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张慧疆报道)5月4日,记者从新疆巴州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获悉:国家第十一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巴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州5.31万名符合2015年调整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开始,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33元,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2014年底的1885元增加到2118元,增幅达12.4%。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12万人,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439元;个体灵活就业退休人员8747人,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937元;一次性补缴超龄人员1.32万人,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477元。
此次调整办法和标准为:凡符合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每人每月普调40元的基础上,再按照缴费年限、2014年12月养老金、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等因素,适当增加养老金,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时,向年满70岁以上高龄人员、艰苦地区等特殊群体倾斜。全州按照缴费年限人均月增加122元;70周岁以上1.5万人,人均月多增加52元;退休人员人均增加艰苦边远地区养老金4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4人,人均月养老金达到4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