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疆的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补助待遇有了较大程度的变化。部分情况下家属能够领取的金额变多了,但也有可能变少。本文将结合新、老政策谈谈到底影响在哪里。
事先声明,本文针对的仅是工作时在新疆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去世后家属能够获得补助,包括企业职工和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不包括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以及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
老政策下的遗属待遇情况老政策下新疆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以抚恤金。
具体来说,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抚恤金标准为去世退休人员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养老金的20倍。
老政策中,不论去世退休人员生前养老金如何、家庭状况如何,家属能够领取的丧葬费是一样的。而抚恤金则根据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高低会有很大的差别。
比如,新疆企业退休人员老张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养老金为4000元,家属能够领取的抚恤金为8万元;老刘生前的养老金为2000元,家属能够领取的抚恤金就为4万元。
新政策下的遗属待遇发生了大变2021年9月1日以后去世的新疆退休人员家属能够领取的遗属待遇得按照新政策执行了。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实际上是全国统一的政策,只是各地在执行的时间上有所差异。
新政策依然将遗属待遇分成了两部分,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抚恤金,但发放标准既不合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也不和去世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有关,而是以新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
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改成了按照新疆企业退休人员去世时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020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838元,这个数字是一年的收入,换算成月可支配收入的话为34838/12=2903元。这意味着新疆企业退休人员在2021年9-12月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为2903*2=5806元。
至于2022年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得根据当地公布的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
2.抚恤金发放标准
新政策下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同样是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但得根据退休人员生前累计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数以及领取的养老金年数进行调整。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到5年的,抚恤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一年度新疆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缴费年限超过5年不足10年的,抚恤金为6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不足15年的,抚恤金为9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增加一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在计算出的领取月份数后根据累计领取的养老金年限进行调整,每领取一年扣减一个月,但最少不低于9个月。
看着是不是有点复杂?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
假设新疆企业退休人员老张在2021年11月去世,生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共计25年,累计领取了养老金20年。
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抚恤金领取标准在9个月的基础上每多缴纳一年增加一个月。因此,能够发放19个月,没有超过最高24个月的标准。
累计领取养老金20年则要扣除20个月。由于一共才能领19个月,扣掉20个月后变成了负数,明显小于最低9个月的发放标准,因此该退休人员的家属能够领取9个月的抚恤金。具体来说为2903*9=26127元。
新政策实施后一些年纪较大的新疆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助金额较少,一般也就是11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为丧葬补助金、9个月为最低抚恤金标准)。如果是2021年9至11月去世的,加一起共计31933元,这个数字确实比老政策的标准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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