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听过伤残鉴定,然后以为工伤要做的也是伤残鉴定,这种认为是不对的。给大家看看工伤中的鉴定结论是什么样的。
看下图。
而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结论是这样的。
简单说一下两者的区别:
一、正式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只能由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一般一个市就只有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是不需要劳动者花钱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做,但做出来结果只用于双方调解用,好提前心里有数。
二、伤残鉴定由法医司法鉴定所做,一个地区都会有很多这种鉴定所,司法鉴定是需要自己掏钱的。
三、同样的伤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一般都要高于伤残鉴定等级,不会比伤残鉴定等级低。例如:只要是骨折,劳动能力至少10级;而伤残鉴定必须肢体活动受限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10级。
所以,能按工伤主张的时候,优先通过工伤渠道主张赔偿。
四、劳动能力鉴定更严格,一般来说,骨折有内固定物的,要取出来之后,才能鉴定。而伤残鉴定,在有内固定物的时候,也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