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问题:
1、网上税务局1.0车船税代收代缴模板复制数据注意事项。
(1)、复制数据时注意,复制粘贴后要选择【匹配目标格式】。
(2)、建议使用OFFICE 软件的Exce2007版编辑打开。
2、网上税务局联合版代收代缴车船税模板复制数据注意事项。
(1)、被代扣代缴纳税人是企业时,必须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被代扣代缴纳税人是自然人时,必须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能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
(2)、复制数据时还要注意:在模板中复制数据时,应选择【粘贴数值】不要将原表的格式一块带过来
(3)、自然人的姓名必须要和身份证号对应,且填写的身份证号要是真实唯一对应,使用的身份证号位数应为18位。
(4)、如果是外地纳税人或者机关纳税人没有纳税识别号的,【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使用保险公司识别号码。
(5)、发动机号码中还有大写字母E的后面,字母后面要加空格。
(6)、建议使用OFFICE 软件的Exce2007版编辑打开。
3、纳税人陆网上税务局后,如何切换主管税务机关?
登陆网上税务局后,在网上税务局右上角点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切换,在主管税务机关选择界面切换。
4、报表下载之后打开为什么是空白的?
(1)建议使用IE9或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的用户请切换成兼容模式。
(2)电脑上必须安装了Adobe Reader DC 软件,并且再打开报表PDF文件时用该软件打开。
5、企业所得税下载下来为什么文件大小是0K?
建议使用IE浏览器自带的下载器进行下载,不要使用迅雷等P2P下载软件进行下载,有可能会损坏文件,造成这种情况。如果排除了下载软件的原因,另外一种原因就是服务器将数据文件转换成PDF文件需要有一个过程,建议纳税人申报完成后,稍等一天再下载打印报表。
6、纳税人做了水资源税税费种认定或者税源采集,水资源税申报表没有带出
水资源税A表:当纳税人有认定信息,且水资源税采集信息中取水行业选择特种行业与其他时带出A表(季报)。
水资源税B表:当纳税人有认定信息,且水资源税采集信息中取水行业为空、或者选择农业与城镇公共用水时带出B表(季报)。
7、纳税人做了环保税税费种认定,环保税申报表没有带出
环保税带出规则如下:
环保税A表:只有有采集信息在按期应申报中自动带出,只有按季申报
环保税B表:其他申报中所有纳税人都带出环保税B表(次报),当纳税人采集信息抽样测算方法选择“是”时,自动带出环保税B表按季申报。
8、纳税人使用银行端查询缴款如何作废重新发起?
纳税人需要在申报缴税-申报错误更正-银行端查询缴款作废”模块对需要进行作废的银行端缴款凭证进行作废,然后重新在“清缴税款”模块发起银行端查询缴款。
注意:社保费的银行端查询缴款作废,需要纳税人到大厅窗口办理。
9、纳税人有部分税种申报完成后申报状态依然为“填写申报表”。
按期申报里申报状态分为2种情况:
(1)对于可以重复申报的税种,在申报完成之后状态依然为“填写申报表”,可以继续申报;如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2)对于一次性申报的税种,在申报完成之后状态会变为“已申报”,不能继续申报;如资源税、增值税等。
10、纳税人将申报作废后,在申报的清册中【申报日期】列仍然显示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是告诉纳税人有申报过的历史操作记录。关于申报数据是否存在,可以在【涉税查询】--【申报征收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中确认结果。
二、个性问题:
1、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比对不通过。
检查报表填写的数字和税控盘统计的发票数据是否一致。
2、自然人用手机号登陆时,提示该手机号存在多条注册信息。
建议纳税人尝试用注册时的身份证号登陆。
3、纳税人反应,在网上税务局申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提示“上期未申报”,经核实金三系统发现,这部分纳税人在5月新增加了有效期起为2018年1月1日起的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这个新增加的企业所得税认定滞后于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申报清册,所以金三也没有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未申报信息,但是申报时会有未申报提醒。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大厅进行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网上税务局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即可。
4、纳税人为“双定户”,申报清册界面既带出来了定期定额申报表,又带出附加税的申报表。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这是因为主管税务机关在给纳税人认定双定户的时候,没有把所有的税种征收方式认定为定额征收。这种情况,需要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再进行其他税种的定额核定。
5、国、地税金税三期系统均有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登录网上税务局后,申报清册中生成两条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纳税人联系国、地税主管税务局共同确定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非主管税务机关需通过问题平台上报问题进行处理,一是删除该纳税人二季度或6月份的应申报信息;二是修改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认定期限,有效期修改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