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房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
答:一般有拆迁补偿,但以每个地方的实际实行为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下面讲个案例:
隔壁小区的老王,家里面有一套公房,是学校在80年代分的(非福利购买的房子,是直接免费入驻),原本是2000年前后房改房准备准到个人名下,只因很老,又是砖混结构,已被定为危房,不具备房改资格。后来,进行房体加固后又可以合法居住。老王的疑问就是:房子一直是公房属性(现在每个月只需给学校交几十块钱的房租及物业管理费),且只有使用权,如果拆迁之后,有没有补偿?
虽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是房屋所有权人,但是现行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地方在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时会直接将公房承租人列为应当获得补偿人;加之,目前很多司法判例中,也将公房承租人认定为利害关系人。所以说,公房承租人一般会获得拆迁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公房拆迁的补偿办法每个地方的情况各不相同,实际情况也都比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厦门拆迁问答建议在此方面有疑问的朋友,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律师会根据沟通的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建议,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