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区别,如何区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0 23:00:43

公房,指公有住房,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转让权,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遇到公房拆迁,拆迁补偿应该给谁呢?以户籍为准?还是以实际居住人为准?来看这次的案例。

案情重现

李女士膝下有六个孩子,五个子女成年后纷纷离家组成了自己的小家庭,只有小儿子张亮(化名)一直跟母亲李女士居住在承租的公房中,母亲一间,张亮一间,张亮结婚生子也未搬离。李女士的两个孙子张小明、王小强小时候为了方便入学将户口迁至该公房中,其中王小强因父母离异曾短暂与李女士一起居住过一段时间。

2007年,李女士写下遗嘱将居住公房的所属及以后拆迁所给予补偿全部给小儿子张亮。2008年,李女士去世。

2013年,该公房要进行拆迁,公房单位以实际居住人为准,与张亮签订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张亮获得了两套住房。

2018年,张小明和王小强一起将张亮告上了法庭,主张自己为户籍在册人口,各自应享有五分之一的拆迁补偿权益。

经调查,一审法院判决张小明和王小强胜诉,两人应享有五分之一的拆迁补偿权益。张亮不服,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英淇律所林焜律师认真梳理了现有证据,对案件中每个关键点做了细致调查,在二审中据理力争。二审法院采取了英淇律所林焜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区别,如何区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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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补偿到底该归谁?

涉及到公房拆迁,法律关系就会很复杂。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但是,公房的所有权人一般不是个人。公房分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直管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自管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单位。而在公房里居住的个人属于承租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遇到拆迁,纠纷就会很多。

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区别,如何区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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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几种情况看:

1、 原承租人一直健在,并且在征收时未变更过公房承租人姓名,那么承租人就是原承租人,拆迁补偿应给原承租人。 

2、 原承租人在征收前已死亡,但其生前承租的房屋还一直由家人、亲戚居住,并且承租人已经由原承租人变更为了现在的承租人,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归现在承租人所有。

3、 原承租人在征收前离世,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却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那么,因承租人的死亡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资格丧失,原承租人无法获得补偿,这个补偿也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案例中,虽然张小明和王小强的户口在涉案公房中,但,关键是他们是不是实际居住人,也就是只有张亮符合现在承租人的要求,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张小明和王小强没有实际居住在涉案房屋,同时在他处有住房,或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所以,法院判决一审发回重审。

因为咱们全国都存在着大量公房,所以,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公房征拆的政策,为公房征拆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区别,如何区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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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 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北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的相关规定,自管公房承租人遇上征收有三种方式供选择:一是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公租房,购买后自管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获得补偿;二是与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单位达成协议,协议可以约定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征收方对房屋所有权人即单位进行补偿;三是房屋征收部门将对房屋所有权人及单位按照重置成新价款进行补偿,对公房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的部分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分别与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公房承租人也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选择房屋安置,取得的补偿款与房屋安置的购房款之间的差额由公房承租人承担。

天津:《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征收公有房屋,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一)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95%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补偿;非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0%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0%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补偿。(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应当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比例计算、结清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河北:《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允许出售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住房,对产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承租人继续承租,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按补偿安置方案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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