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省廊坊市和保定市环绕北京的18个县(市、区)将成为“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廊坊、保定环京18县(市、区)划定为禁煤区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河北将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无煤化和燃煤清洁利用。其中,河北省在与京津接壤区域的保定、廊坊18个县市区划定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2017年11月起,禁止使用燃料煤炭,严禁新建以石油焦为燃料的发电项目。
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禁煤区涉及保定、廊坊市18个县市区,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14个县城建成区和3345个农村,农村人口约105.4万户,区域面积7148平方公里。之所以划定禁煤区,主要是为改善大气质量,目前,禁煤区中的建成区集中供热率仅为60%左右,农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为主,居民生活质量差、区域大气污染严重。
资料图。来源于网络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集中供热
《方案》提出,河北将加快区域散煤替代工作:到2017年底,廊坊、保定禁煤区18个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农村地区全部完成居民生活及采暖“电代煤”“气代煤”。
对县城建成区、周边工业区和重点镇以及新建区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高效环保集中供热站、燃气分布式热电冷多联供等清洁集中供热,在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潜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批在建和规划建设项目。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中村,由市、县(市、区)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资源条件,自行组织实施电能、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到2020年,禁煤区清洁供热率达到100%。
河北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全面淘汰
河北支持鼓励其他地区通过改气、改电、改地热等方式替代散煤使用。
同时,河北将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所有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向社会公开清单。
农村“电代煤”“气代煤”这样补贴
目前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后,对群众的生活成本有一定的提高,河北省提出,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农村“电代煤”可领这些补贴
设备购置补贴85%
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房屋修缮补贴
支持房屋保温修缮,由县(市、区)根据农户需求,申请节能示范、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统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采暖期用电补贴
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不执行阶梯电价
“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
农村“气代煤”可领这些补贴
设备购置补贴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采暖期用气补贴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不执行阶梯气价
“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户均4000元补助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支持建设储气设施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据新华社、央广网、河北省环保厅、河北电视台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