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避坑,不亏就是赚!
居然土石方的项目特征还这么写,综合考虑。这是要让项目一开工就扯皮,这个耳光要打给造价咨询公司。给甲方挖一个坑可能造成大金额的工程变更,给施工单位挖个坑给审计局就 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是否合理以及报价是否有效来扯皮。
来上图(见图1、图2),这是一个4个亿的房建项目有15万方的土石方,清单项目特征是这么描述,问题比较多我们就说其中的第一条。简单点说大概意思就是不管现场是土方、石方、钢筋混凝土、苗木、垃圾建渣施工单位都综合考虑报价。这么描述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习以为常了,综合,什么的综合,管他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
图1:投资总额
图2:项目特征描述
然而,土壤类别这么描述是有大问题的。在我们《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里面关于土方和石方的清单是单独立项的。之所以分开是因为两者在施工方式上有巨大的差别。比如土方可以采用机械和人工配合完成,但是石方不仅仅只有挖、运、弃置,还可能涉及到不同岩石的爆破,而爆破方式也可能不同。其次,站在造价成本的角度土方和石方的综合单价就价格对比来说,保守点测算也有5,6倍的巨大差异。
而且还可能出现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时候把综合考虑内部组成的土石方比例整反了,或者完全没有考虑石方,这么大的工程量施工单位是不可能把这么大的价差吃下去的。那施工单位会怎么干?当然是不认,要求以石方重新组价!
你作为甲方也许会说我项目特征清清楚楚地让你自行考虑了,你自己没有考虑清楚不关我的事。你们觉得这么说对吗?我觉得不对,来我们再看看这句话,看见没有土壤类别冒号,然后就开始具体描述了,大家要知道按照普式分类法土壤只有4类是不包含岩石的。其次,项目特征后面又把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苗木包括在了他所定义的土壤类别里面,这是典型的项目特征前后描述存在矛盾和瑕疵。
如果你觉得这个理由还不充分,我这里还有1个王炸,我翻阅了项目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资料里面居然没有提供地勘报告,不提供地勘报告投标人怎么知道现状是什么样子呢?怎么知道土石比是什么情况呢?又怎么去按照你的要求综合考虑呢?所以,石方从新组价理当成立!
最后,建议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时候土壤类别可以综合考虑,但是不建议土方和石方混合之后综合考虑。假如你一定要土石综合考虑,那请你项目特征要描述准确,地勘报告务必提供,综合单价必须合理编制,不能想当然地“3:7,6:4”没有依据乱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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