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1 11:50:04

【重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这样申请】10月27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受益对象是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国家从2007年起在全国先试点后全面推开,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按年发放扶助金,以补充解决他们在医疗、养老、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 按规定,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间为女方年满49周岁(单亲家庭本人年满49周岁)当年的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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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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