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
战国至秦朝称郡守,汉景帝时期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至隋初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孝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
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
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
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
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吏部尚书
掌管全国文武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是吏部的最高长官,为中央六部尚书之首。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
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
掌管皇帝命令发布。司马迁中年以后担任中书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中书令。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
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
将军中地位较高者,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12行军总管。
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
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相当于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
15知州。
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相当于地级市(县级市)市长、市委*。
16知县。
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县委*。
17通判。
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相当于地级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
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
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都事。
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给事中。
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经历。
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
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典宝。
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县丞。
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26主薄。
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27检校
代理官职,非正式官衔。秘书级。
28教授。
古时设置在地方官学中的学官,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