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的立案标准,刑事立案三个条件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1 13:45:38

四川成都刑事律师: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立案量刑标准(2022更新)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转载(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大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策划。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楼)

涉毒案的立案标准,刑事立案三个条件(1)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 毒品 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一款)

(一)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毒案的立案标准,刑事立案三个条件(2)

1.引诱、教唆、欺骗多人或者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3.导致他人实施故意*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

4.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涉毒案的立案标准,刑事立案三个条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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