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
二,秦汉时期的服役年限:十五从军征在战乱纷纷战国时代,往往是倾国倾城而战,一般五口之家就有一位要服兵役,可见其繁重。因此,战国时代的兵役起役年龄很小,一般在十五岁,直到六十岁甚至六十五才可以免役。汉代的班昭曾说“窃闻古者十五受兵”(《后汉书》),桑弘羊也说“古者十五入大学,与小役,二十而冠而成人,与戎事”。也就是从十五岁开始服兵役,在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主要从事杂役,二十岁以后便直接参战。不过在实际中定不会如此完全如此,也有十五岁就直接加入战场的。秦国作为战国七雄之一,其起役年龄也同样如此,《史记·白起列传》也记载在长平之战中,秦王“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以从事后勤等杂役。
秦朝统一后,北筑长城、南戍五岭、作阿房宫、建骊山墓、治直驰道、修离宫别馆等,戍、漕、转、作、事,众役繁兴,因而兵役起役年龄并未推迟。秦朝免役的年龄以在六十岁左右,《旧汉仪》记载秦朝免役的年龄:“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老。”也就是有爵位的最高到五十六免役,没有爵位的要到六十。不过实际操作中也不可能完全按照此规定执行,秦朝力役频繁,《史记》记载“戍死者固十六七”,也就是大部分人都死于劳役之中。
兵马俑
汉承秦制,西汉初期的兵役制度基本沿袭了秦朝,所以《乐府诗集》有“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句子。汉景帝时期,继续推行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开始推迟起役的年龄。《汉书·景帝纪》记载“令天下男子二十始傅”,这项措施可能恢复上古时代的政策,三国时的孟康说“古者二十面傅,三年耕有一年储,故二十三年而役之”。这里的傅也就是小役,杂役,也就是二十岁开始服役,到二十三可以加入战争。而东汉时期又继承了西汉的兵役制度。
三,秦汉徭役的范围
古代徭役的范围十分广泛,只要是国家和各级官府需要民力的地方就必然会有徭役。不过总体上,徭役可以分为兵役和劳役,其中劳役又可分为地方官府的劳役和国家大型工程的劳役和国营机构的劳役。
兵役方面:国野制度打破后,国家的军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职业兵,也叫常备军,在中国古代称为“正卒”;另外一部分是劳役之兵,被称为“戍卒”。《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讲到秦从商鞅变法后的徭役制度时说:“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也就是每人一生服役两次,一次担任正卒,守卫首都一年,一次担任戍卒,戍守边疆一年。另外,还要在本县、郡内服役一月,称为“更卒”。然而《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载一位叫喜产的人,曾在始皇三年、四年、十三年三次参军,更有许多资料证明秦朝百姓一生中有随时皆被征调的可能。
秦朝法律规定,男子到十五岁就要到官府服“小役”,也就是在当地服徭役。一旦受到征发,不得迟到。在汉代,各级官员都有一定数量的徭役者供其驱使,这些徭役者被称为:伍伯、辟车、铃下、侍阁、门兰、部署、街里走卒等。地方性的工程建设也是需要这些徭役者参与,这些工程保持城池修建、河道整治、官府院墙修建、养殖牛马等。一旦工程不合格,还要返功,“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秦简《徭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