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71号),甘肃省在2021年9月后,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遗属待遇,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先来说说甘肃的情况:甘肃只有2502万人,过去十年,年平均增长率为-0.22%;超过400万人口的地方都很少,只有兰州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60991人,占17.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47817人,占12.58%),人口老龄化程度并不算非常严重,但是考虑人口流失因素,还是要重视的。
2021年9月之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46号)的有关规定,规定了甘肃省的标准。
具体为;
第一,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500元,条件是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1200元,条件同上。
第三,发放渠道,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发。
企业退休人员则需要分情况: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杜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所在企业发放。——有些企业可能就发不出来。
2021年9月之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果是2021年9月1日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一个,丧葬补助金
根据《办法》,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18.5元,2021年9月1日以后,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应该是5637元。
第二个是一次性抚恤金
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
具体计算:根据缴费年限来定最高发放月数,最低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多发一个月,上限最高24个月。根据领取基本养老金年数扣减,每多领一年,减少一个月,但是依然保底9个月。
也就说,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以后去世的,其2021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最少是2818.5*9=25366.5元、最高是2818.5*24=67644元。
不论丧葬补助费还是一次性抚恤金,都比之前的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
比如:某甘肃企业退休人员,今年9月不幸离世,缴费年限25年,但是已经领取养老金5年,抚恤金发放月数为9 (25-15)-5=14个月,可以领取抚恤金大约14*2818.5=39459元。
——还要注意一个细节,办法规定,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在发放的时候,不论在职职工,还是老人,不用再找原来企业了,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
此外,不要忘记第三笔钱:若是老人的个人养老金没有领取完,遗属就能继承余额,并申请领走。
所以,2021年9月1日以后,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话,遗属领取的待遇应该是三笔钱: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并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了较大的提高。
老财最近写了几个省的情况,也有事业单位、公务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大家关注我,到主页看文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