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离婚不离家”的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或是因为安抚孩子的情绪,或是因为负担不起第二套房子,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然住在一起。
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情形,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
【律师分析】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虽然还在一起生活,但婚姻关系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
二、“离婚不离家”很有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形同虚设: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容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使财产界限变的模糊,这样极有可能对一方甚至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三、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双方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归本人所有,而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离婚的夫妻中只有一方外出工作,另一方在家全职照顾孩子,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没有工作的一方经济方面极有可能会吃亏。
四、对于“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是用在共同生活中,会被推断为是个人债务,谁借钱就由谁单独偿还,而不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五、可能会出现因为同居原因导致的抚养费主张不能等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
【律师提醒】
一、“离婚不离家”的风险不仅限于财产方面,情感上也有可能会产生纠纷,不利于双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若双方破镜重圆,建议及时办理复婚登记。二、离婚后,双方最好分开生活。如果“不离家”的情形无可避免,那么则建议在同居关系刚开始时,就签订一份同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三、在同居的共同生活阶段,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