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内,电视台每年收入的大部分还是依靠广告收益,而广告商又拿收视率说事。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电视台在和制作公司签订电视剧购买合同时,会签订一份“对赌协议”。所谓“对赌”,就是该剧在播出时必须达到协议中保证的收视率数值,片方才能从电视台拿到全部的购片款。否则,根据协议比例扣钱。还有一种方式是,双方设定一个比较低的收视底线,如果达不到,制作公司就将血本无归,拿不到一分钱。
2014年沿海一家卫视与一部电视剧片方签订播映合同,按全剧的收视率排名进行“单集奖惩”
业内人士称,“比如某40集电视剧单集价格200万元,在协议中向电视台承诺平均收视率过1,收视率每低0.1扣除单集购片费20万元。实际播出时,该剧的平均收视率仅为0.9。按照条款,要被相应扣除每集20万元,最后800万元片款就没了。”
早在2016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全国省级电视台签署《恪守媒体社会责任,反对唯收视率自律公约》”,强调“自本公约发布之日起,在电视剧购销合同中不签订以收视率和以收视率排名定价、议价的条款。”但上述公约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收视率数值是无法保证的,这就倒逼制作公司去买收视率,否则就不能及时结账。一些电视台提前打的部分款项就是用于买收视率的。比如单集给了80万元,就是让你拿这80万元去买收视率。”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著名编剧汪海林说。
在汪海林看来,这种收视率造假乱象沉重打击了整个影视行业。特别是2012年以后,大量资本进入,大批新公司没有创作资源,他们研究市场后发现,虽不会拍戏但可以直接买收视率,很快便通过这种方式把拥有资源、富有经验的老牌公司打败了,市场被这些不会拍戏的公司抢占了半壁江山,老牌制作公司“认清形势”后不得不跟进,全行业被收视率绑架,电视剧水平下降便在情理之中了,“因为剧好不好,已经没有人关心了”。
为了整治收视率造假的顽疾,2020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强调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对数据的采集、发布进行监督。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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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北京商报、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每日经济新闻
原题/《收入1亿,花9千万买收视率!某电视剧被曝:或高价雇黑客“偷”数据...90%的剧都买?》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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