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赵军建 宋新华 补荣洪) 10月12日,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沅陵县官庄镇人民政府、沅陵县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沅陵县召开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四方共治”协作联动会商会议,签署《怀化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四方共治”协作书》。
据了解,为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及时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新高速公路执法方式,探索推进“四方共治”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四方共治”协作联动,即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方、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街道)行政管理方、高速公路沿线村(居)委会村民自治方,建立配合紧密、责任共担、联动处置的“四方共治”执法协作机制,重点联合整治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非公路标志(广告牌)及擅自架设、埋设管线、占用桥下空间违法等涉高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违法上高速,破坏高速公路护栏等附属设施的涉高违法行为;杜绝重点车辆(超限超载车辆)擅自上高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截至10月上旬,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协作联动执法,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及整治共39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30份,案件通报函13份;现场勘验和责令整改各类涉高涉嫌违法行为146起,帮助纠正涉嫌违法行为119起。在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四方共治”协作试点的沅陵县官庄镇,联动协作的效果尤为明显,成功治理了G56杭瑞高速沅陵官庄段K1091 450宁乡铺大桥下空间堆积砂石的违法行为,没收并移离砂石材料1100方。7月底,两日内依法取缔和清理拆除违法占用桥下空间、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8处,面积约1010平方米。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逐步在全市高速公路途径范围内,联合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县区交通执法队伍与沿线乡镇、村组推进和完善“四方共治”协作方式,努力实现怀化全域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执法工作因地施策、一案一策、齐抓共治和方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