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海岸线较为曲折且多岛屿,因此在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指出我国采用“直线基线法”。
确定了领海宽度和领海基线测定方法,于是我国在1996年、1999年和2012年相继公布了部分大陆领海基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台湾岛及附属岛屿和东沙群岛领海基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
我国大陆部分领海基线
1982年,一百多国在牙买加蒙特哥湾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此后,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说明我国领海制度既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又符合历史潮流。
地处960万平方公里“黄色国土”和300万“蓝色国土”之间,12海里领海像是一条纽带,紧密地连接着陆地与海洋,更像是一条海上起跑线,我们从这里出发,迈向星辰大海。
远方的太平洋 图源.wikipedia
听风者 ∣地缘谷成员 蒙古爱好者
参考资料:领海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国际关系分析.刘中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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