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小作坊榨油吗,国家对榨油小作坊最新规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1 08:14:44

国家禁止小作坊榨油吗,国家对榨油小作坊最新规定(1)

如果违法生产了价值5万元的问题油,那么生产者将有可能被罚款上百万元 视频截图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不符合食用油安全卫生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

按照《条例》,作坊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将被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和生产设备。生产货值超过1万元的,罚款金额也将从以往的“货值金额的三到五倍”,上升为“十到二十倍”。也就是说,如果违法生产了价值5万元的问题油,那么生产者将有可能被罚款上百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条例》还增加了连带责任,明知从事违法行为,仍为作坊提供生产场所的房东,也会被处一千至五千元的罚款。

35份样品4份超标

《条例》实施前夕,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对清远、肇庆、云浮等地的小油坊进行了暗访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表明,35份样品中,4份样品中的致癌物黄曲霉毒素超标,超标率约为11%,报道显示,其中来自清远市源潭镇的一家花生油作坊致癌物也存在超标情况。

国家禁止小作坊榨油吗,国家对榨油小作坊最新规定(2)

相关案例

近日,清远市食药监局公开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例,清远市清城区勇仔榨油厂、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堂记油厂等“上榜”企业均被行政处罚。

清远市清城区勇仔榨油厂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经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检验,“黄曲霉毒素B1”、“酸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食品的工具、食品,并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堂记油厂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经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油厂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罚款。

《条例》虽明确规定“禁止生产不合格的土榨花生油”,但对各级政府如何落实及落实强度并未有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条例》所述禁止生产对象是不合格的土榨花生油,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油作坊是可以继续生产的。但从目前的监管制度,以及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来看,其生产出的散装土榨花生油依然存在相当的风险,大部分产品将无法达到《条例》规定要求,据此逻辑大部分小作坊将被依法关停。

新规落地仍需更多细节

虽然《条例》第六条亦有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但这一鼓励服务条款在现实执行中并不容易。

早在今年7月17日的《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表决前评估会上,针对集中加工区建设的可行性,省人大代表徐嵩就指出,这个想法落实的关键在于集中加工区的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比如加工区的信息公示、产品筹建、定期巡查,原料统一配送、废物统一处理,添加剂的统一管理、人员培训、产品检测等方面涉及到规范化运作的制度,需要在立法当中予以考虑。但7月31日审核通过的《条例》只提出,“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奖励、资金资助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对此, 有学者表示,新规如何能够在各地市真正落地,仍需制定更多的细则。

清远发布编辑部

编辑:安然

(素材来源:今日关注 清远日报)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