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向周边乡镇、农村扩散,引发了很多宅基地征收领域的诉讼。由此,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结合实践中审理的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为依据,带领大家找到答案。
1、问:李某是某村的村民,有两处房屋均在征收范围内,为何只有一处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呢?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符合标准的宅基地,超出的房屋都属于违法建筑,不仅征收时不会被合法征收,更会面临强制拆除的后果。
2、问:李某所在的村要被征收,于是在自己原有的一层房屋上,紧急搭建了三层楼房,征收时将如何认定?
答:各地市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一般性规定,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的房屋以及扩建房屋的新增部分均属于违法建筑,其权利不予保护。
3、问:李某通过翻建将16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扩大到300平方米,征收如何认定?
答:甘肃省农村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每户按167平方米控制。实践中,征收面积以宅基地使用证上证载面积为主,超出面积按违建计算。
4、问:王某是城镇居民,其购买了李某位于农村的宅基地,征收时如何认定?
答: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保障的是集体经济内部成员的居住权益,村民只有使用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买卖、转让,自然资源部等单位更是明确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购买的宅基地征收将面临无法补偿的风险。
5、问:王某购买了李某的宅基地,该宅基地被征收后李某反悔要将宅基地收回,双方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答:宅基地买卖行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无效,且房屋产权无法过户。实践中,一旦发生征收纠纷,将会面临行政、民事双重败诉的风险。
6、问:李某将自家宅基地出卖给王某后,其另行在空地进行建设新的宅基地,征收如何认定?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院,取得宅基地要通过村、镇相关职能的同意、审批,私下转卖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私自建设房屋也属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且如果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情节严重的,更会面临刑事制裁。
7、问:张某是城镇居民,其父母在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其是否可以继承该房屋?
答:宅基地属村集体所有,无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但如果只是申请了宅基地,并没有进行建设,征收是不予补偿的。
8、问:张某是外嫁的女儿,父母去世后在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其是否可以的享受征收补偿安置款?
答:如果该房屋是其父母修建,那么依照法定继承,子女无论是否还在该村生活,对该房屋都是享有继承权的。
法官提醒
看完以上问答,您懂了吗?宅基地不是想建就能随便建,更不是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对宅基地问题有所了解,不要私自扩建、乱建,更不能私自买卖宅基地,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