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1 12:29:31

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233期,欢迎关注!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社会救助知识的第二点:特困救助供养。

社会救助知识及低保请参照文章: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1)

一、政策依据及标准

以云南省为例,云南关于特困人员的政策文件为《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

《通知》中明确了供养标准分为三大块:

一是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所有人一样都是858元每人每月。

二是照料护理补贴,根据供养方式的不同,金额不一样。

集中供养分为一档835元每人每月、二档418元每人每月、三档251元每人每月;

分散供养分为一档151元每人每月、二档88元每人每月、三档50元每人每月。

三个档次主要针对不同的特困人员: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人员、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人员。

三是丧葬补助金,每人2000元。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2)

二、特困救助对象

特困救助对象一般指的是三类群体: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如果是三类群体同时满足“三无”条件,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所谓的“三无”指的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法定抚养人也无履行义务能力。

很多人一直以为要年满六十的老人才可以办理特困,其实不是很准确,之所以说年满60岁,是因为60岁以上老人在民政意义上属于无劳动能力人员。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3)

1、无劳动能力

民政上定义4类人员为无劳动能力人员:

一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肢体一二级、智力及精神一二三级残疾人、视力一级的残疾人;

四是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无生活来源

一般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相关特困人员财产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4)

3、无履行义务的能力的人员:

以下群体属于无履行义务能力群体:

一是特困人员。

二是60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

三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本人收入低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规定。

四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或者精神残疾人,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规定。

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失踪人员、服刑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规定。

六是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如张三本身就是特困人员,张三是其父亲的唯一子女,那么张三的父亲就满足“三无”的最后一条: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法定抚养人也无履行义务能力。

这里说明下,为什么有“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规定。”比如,张某某属于70岁以上老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有4处房产,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

三、特困人员救助终止情形

享受特困待遇人员也是有可能被取消待遇享受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康复治疗或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劳动能力的人。这里说明下,学生是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比如张某某是孤儿,享受特困救助,即使其超过18岁,如果还在上学,就能一直享受特困救助。

二是收入和财产状况不符合特困人员规定的。

三是死亡、被宣告死亡、服刑人员。

四是有了新增的具备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五是个人自愿申请退出供养人员。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困供养,残疾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5)

四、总结

简单地说,只要是“三无”人员,就可以享受五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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