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有诉讼时效,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比如错换案件,虽然28年前错换,但发现错换是2020年4月,因此,许某和杜妈向医院的诉讼时效是从2020年4月到2023年4月,超过2023年4月以后诉讼的话法院不予受理。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量刑裁定,如错换人生28年案件,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是偷换,根据偷婴罪量刑是5到10年。
目前该案件当事人许某就v年龄不符以及杜妈乙肝化验单丢失等问题质疑杜妈有偷换嫌疑,许某的这两份证据均不能作为偷换的法律证据被公安采纳。原因是,更改年龄与偷换没有必然联系,更改年龄是当时历史现象,是计划生育以及城乡户籍壁垒导致的,当时更改年龄的现象比较多。另外,乙肝化验单丢失是医院管理不规范问题,与杜妈偷换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作为杜妈与医护人员勾连实施偷换的依据。因为医院病历更正、丢失等现象在手写时期并不是罕见现象,因此不能作为证据被采纳。
由于该案件定性为偷换的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因此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许某又三番五次申请复议,均被驳回。
目前许某通过诉讼医院赔付追加杜妈为被告的案件二审已经结束,许某追加杜妈被告的理由是杜妈隐瞒乙肝病毒携带,导致医院没有特别关注新生儿的检测。这一追加理由仍然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即使杜妈隐瞒乙肝病毒,医院也有责任检查剖腹产的杜妈乙肝,因此还是医院管理过失导致的错换。
有人认为,如果该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追诉不合法,法律不支持追诉。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该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已经就案件的性质定性,因此跟追诉期没有一点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