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天津发布网约车细则。
天津对于网约车的《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许可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天津市依法纳税,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数据信息在天津市备份,同时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需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最新排放标准,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升,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同时,车辆需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驾驶员须满足天津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天津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等条件,并在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方可从事网约车驾驶工作。(央视记者丁旭 王晓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