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怎么和淘宝合作,淘宝摄影怎么接活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2 08:34:05

来自不同电商平台的不同店铺商品,不仅图片看上去一模一样,连详情页展示的质检报告也都一模一样,这些由不同商家开设的不同店铺,所卖商品样式相同却价格相差甚远的背后,究竟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今年9月底,浙*对网络跨电商平台“盗图抄店”开出了首张“罚单”,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了一起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经营案。该案诸多细节也在近期对外公布,揭开了恶意商家跨平台盗图抄店,低价卖“同款不同质”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首罚网络平台“盗图抄店 ”

违法者被罚1.38余万元

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以窗帘布艺产业闻名,这里有全国规模最大、经营品种最多的纺织品集散中心。

2021年7月,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一家公司在主流平台开设的“某恩旗舰店”热销的窗帘原创图片、商品详情页及质检报告被另一平台网店“某帕专卖店”大量盗用。举报者称,自己的窗帘创意被剽窃盗用,却成为其它平台商家卖得最火的爆款。

摄影师怎么和淘宝合作,淘宝摄影怎么接活(1)

一位电商平台卖家展示其他网店盗用其商品图片的页面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陈庆伟介绍,经查明,2021年3月10日,被举报人未经举报人同意,通过复制某猫店铺“某恩旗舰店”中热销第一名产品的页面设计(宣传的产品图片、图片中所描述的文字、附带的产品遮光度检验报告),至其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专卖店上,同时,被举报人将其复制的产品网页中“某恩”图标修改为“某寒”商标。截至查获日,被举报人已成交该侵权网页产品157次,违法经营额达17288.59元。

经柯桥区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认,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被举报人在某电商平台开设“某帕专卖店”销售的涉案产品,与举报人提供的产品页面详情中图片与产品报告一致,被举报人承认系复制举报人“某恩旗舰店”的产品页面,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被举报人下架该产品。

陈庆伟介绍,通过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分析,认为跨平台店主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除责令改正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并考虑被举报人积极配合调查、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已取得举报人谅解等情形,对其作出13830.87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陈庆伟表示,这是浙江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电子商务平台商家跨平台盗图抄店行为进行规制。

由“复制”到“高仿”,盗图乱象不断升级

一张原创的网店商品图,究竟需要多少成本?商业摄影师小李与不少淘宝服装店铺有着密切合作关系。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不同商家拍摄的节奏与密度不同,有些上新密度高的商家,一个月可能要拍好几次,每次大约涉及10-20个单品。这其中包括了同一件产品但不同颜色的款式图片。

小李表示,每次拍摄,都需要至少为期一周的准备工作,包括拍摄策划方案、模特、化妆师、拍摄场地、搭配师、灯光、美术等等流程,拍摄一两天后,李恒会把图片交给商家的美工处理。平均每个产品图片拍摄成本至少超千元,有的甚至更高。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去年7月,由于离职员工盗用原东家图片开网店,江苏常熟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全国首例跨平台盗图案。

据公开报道,去年年初,某电商平台商家孙先生就发现自己店铺所有商品图都被另一家店铺盗用,其中包括由妻子和自己充当模特所拍图片,他发现,“复制”盗用自己图片的店铺月销量近万。经查,该盗图网店店主正是从孙先生公司离职的前员工。最终,常熟市场监管局认为,盗图商家行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混淆行为”,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江苏常熟案中涉及到的盗图行为属于完全“复制”的案例,“一键搬店”不止涉及到商品的介绍、主图、详情页等信息,还包括“搬运”商品评论等,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有些商家也会在抄袭图片上做一些改动,例如在原图上PS上自己产品。近些年,电商盗图的手段又有了新花样。

某宝店店主张先生曾目睹过盗图方式的变迁。他介绍,早期简单复制盗图现象比较严重。近些年,盗图渐渐演化成了“高仿”的形式。

去年,张先生的工作室曾给某猫平台的客户拍摄过一组蚊帐产品,包括采购家具之类的场景搭建就花费了至少1万元,包括模特在内的拍摄费用至少3万元。后来,这组原创产品图被同行用“高仿”形式抄袭。

“对方盗用了图片的创意,进行简单修改后,整个过程自己执行,这样的侵权其实非常隐蔽,商家也很难进行维权。”张先生说。

商业摄影师小李表示,近年来,面对这样的“高仿”行为,商家的原创保护意识也提升了不少。如以他拍摄的服装产品为例,店家会通过调整与定位独特的拍摄风格来区别于其他店铺,比如服装本身的风格、搭配风格和模特的选择等。

“对成熟的商家来说,固定风格对应固定店铺,粉丝因此相对不易流失。”小李说。

维权之路:爆款原创商家被盗图后维权反遭差评恐吓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许多电商经营者在发现自家图片被盗用后,采取过找对方沟通要求撤下,或向平台投诉等措施,但维权过程并不顺利。

小新和丈夫五年前从老家来到杭州,开了家销售围巾的网店。从选款到品控,从包装到物流,两人起早贪黑地打磨小店。因为市场眼光独到,也因为勤奋踏实,几年下来小店经营得有声有色。

2019年,小新的一名老客户告诉她,她家的产品在其他平台也看到了,网店上的照片和她家的一模一样,价格却便宜了很多。看到自己拍的小店爆款产品照片一张张被复制,看到盗图网店页面数十万的关注度,小新非常气愤。

对此情况,小新曾尝试与盗图网店商家直接沟通。但很多商家根本不接电话,接电话的商家往往也就是回一句:“用你们图的多的是,又不是我们一家在用。”

小新说,有的盗图网店主甚至会言语要挟和恐吓她,“你们要是投诉我们,小店就等着接差评。”不久,小店的差评数量陡增。

小新表示,找盗图网店沟通这么长时间,能够撤下图片的寥寥无几,至今还有多家网店一直挂着她拍的图。

另一网店店主表示,很多同行曾去盗图抄店的平台投诉,会被要求在该平台注册开店,许多开完店后投诉,这些社交电商平台往往会以其他理由继续增加维权门槛,拖延甚至不处置。“这让许多来维权的商家感到被欺骗,骗我们来开店再维权,开完以后有不管不顾或者找理由拖延,说白了就是想让更多爆款商品商家给这些平台带来流量和增加品类。”

摄影师怎么和淘宝合作,淘宝摄影怎么接活(2)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页面

法律人士:电商平台应建立协同处理机制,共同遏制跨平台抄袭剽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图片维权一直不是一件易事。首先,一张图片是否为原创,要看这张图片是否为创作者的智力成果。如果独创性被确认,则可以认定创作者拥有图片的版权。

关于电商行业“盗图”涉及的法律问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余军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盗图”行为具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总体特征,从违法动机和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看,网店盗图的目的并不在于通过侵犯著作权、商标权而获取这方面的不法利益,而是利用图片来宣传商品的内涵,其实质还是获取不正当竞争机会,提高商品交易机会,尽管其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具有侵犯多重法益的特征,但最显著的特征仍在于侵犯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从市场秩序维护以及执法效率、监管职责的角度考虑,应当优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混淆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刘彬认为,跨平台盗图抄店从形式上看是盗图行为,但实质上却恶意抢占了他人店铺“流量”,误导了顾客,抢夺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客源。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应构成不正当竞争。互联网条件下这种假冒行为更轻松更便利、传播蔓延的速度更快、带来的损害后果更严重。

刘彬介绍,和很多其他维权操作一样,单纯的图片维权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与金钱成本。从决定维权开始,要经历一系列步骤:请第三方固定侵权证据、收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查明盗用图片的单位/个人信息等环节后,维权才正式以发律师函或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开始。同时,与商标维权和专利维权相比,著作权侵权判赔额一般较低,因此,图片权利人若聘请律师进行维权,得到的赔偿费用有时甚至难以涵盖维权本身的合理支出。

在余军看来,对于不少商家来说,各大电商平台之间的协同处理机制可以建立起来十分重要。他们也希望监管部门可以加大查处力度,从而有效遏制跨平台店铺抄袭剽窃等行为,让坚持原创的商家拥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免受被盗图之苦。

余军表示,江苏常熟案以及浙江柯桥案为此类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新思路:行政处罚并不需要复杂的诉讼阶段,也不需要权利人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维权更为容易。可以说,这两起案件使得电商跨平台盗图从“商家诉讼”迈入“行政监管”阶段,但法律法规的管控是否能帮助杜绝此类现象,盗图行为又如何可以从源头被根治,或许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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