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地发布了《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防疫要求》,涵盖一建、一造、一消、注安、监理等考试。
内容都有明确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管控措施,具体内容见下文,已报名考试的考生务必仔细查看~
1.广东省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②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北京市
1.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去人群流动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所有考生于考试前7天在京备考,环京通勤人员按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2.考生应提前下载并签署《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承诺书在考生第一科考试时签字后上交。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当天体温正常、扫描北京健康宝“到访人信息登记二维码”显示“扫码未见异常”、行程码无考试前7天京外行程记录,并提供本人《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考试前48小时内(即北京健康宝显示的核酸检测天数为0、1、2天)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在考点内应有序入场和离场,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和离场,在考点内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在本人所考全部科目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
3.江苏省
为确保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在首场考试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首场考试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拨打笔试所在地“区号 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外来考生(指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续了解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当地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卡,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外来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 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3.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4.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30日
4.石家庄市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日内无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笔试。
2.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3.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冀返冀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第1天、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9月至10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和入场照相。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场照相区域、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考务工作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2022年9月至10月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5.大连市
一、积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政策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权威媒体或卫生健康委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充分了解大连市对往返中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大连市对于外来抵连人员信息报备、抵连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连,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前7天健康监测
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大连市权威媒体或卫生健康委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
(四)不能按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 的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旅居史人员,还需提供到达大连市后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
跨省或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达大连市后,需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日要求
(一)考生入场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域外考生(有大连市以外行程,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人员的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六、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试日前7天,考生应避免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连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七、其他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大连市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9月)》,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dl.gov.cn)人事考试专栏或“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最新通知为准,同时保持报名的手机号码畅通。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
考前各地可能会对防疫政策做补充或进行调整,各位考生需时刻关注各自考区的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