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这个名称,最开始并不固定。东汉至西晋间道经,如《太平经》和《老子想尔注》多处提到的道人,即是指道士。到了隋唐时期,习惯上男称道士、黄冠、男官,女称女道士、女冠、女官、女真。稍晚,女道士则称道姑。更为晚近,则分别称男、女道士为乾道和坤道。
道士以道为事,为有道之人。长生久视,修炼成仙是道士修行的目标。普通的称呼当然不能满足道士们内心的骄傲。后来在道教内、外部,发展出了很多极富神仙意味的名词代指道士。
屈原的《远游》中,有“仍羽人于丹丘,留不死之旧乡”的句子。羽人即仙人之意。古人认为仙人有鸟羽可飞升上天。司马迁的《史记·封禅书》记载,方士栾大身穿羽衣,即象征能升仙。所以后世的道士,多以“羽客”自号。在称号中寓意着修仙理想。
汉初有著名的商山四皓,为秦汉间四位信奉黄老道的隐士,他们分别是东园公唐秉、夏黄公崔广、绮里季吴实、甪里先生周术。“甪里先生”中“先生”一词,就是道士的尊称或谥号、赐号。
三国时有著名道士于吉在东吴传道,吸收了很多的门徒。甚至东吴国主孙策的母亲都尊于吉为“于先生”。“先生”在当时只有特别有道行的道士才可以当之。于吉由于道法高深、信徒太多,引起了孙策的强烈不满,最终被*。
西晋道士孙登也被竹林七贤中的嵇康尊为"先生"。七贤中另一位阮籍曾作《大人先生传》一篇,据说“大人先生”就是以孙登为原型。自东晋以后,道士也自称先生。但还是须经盟誓于神或通过众道士认可。
道经上说,“先生位重,不可妄称,鬼神不承事,以天考考人。先生者,道士也。”先生地们崇高,到了南朝宋以后,称某道士某某先生,多见于朝廷赐予高道的谥号。上清派第七代宗师陆静修谥号“简寂先生”,第九代宗师陶弘景谥号“贞白先生”,第十代宗师王远知谥号“升真先生”等等,都是朝廷惯例。但道教内部也仍以先生尊称道士,并不完全遵照政府的条例。
《庄子》的《大宗师》篇有“真人”一说。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 可见真人是指不惧水火、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异于常人者。从这些描述看,“真人”其实是仙人的别称。
道教中用“真人”来表示一种尊称或修行名位,用以指道行甚高的道士。在东晋南北朝道士已称张道陵为"正一真人",许谧为"上清真人"。唐代道士也有称真人的,如为唐王朝预授符命的茅山宗师王远知为“王法主真人”,药王孙思邈为“孙真人”,等等。
什么样的人才能称真人呢?道经说道士称先生后,“于此学仙道成,曰真人。”因此真人地位较“先生”更高,不是一般道士可以承受的。在北宋神宗时,曾定神仙封号,先封“真人”,然后再封“真君”。东汉著名的道士阴长生,就被封为“阴真君”。“真君”品级高于“真人”一等,但不用于尊称在世的道士—这个差异巨大,可千万不能弄混,要分清楚。
道教以道、经、师为三宝。法师则是精通经戒、主持斋仪、度人入道、堪为众范的道士。东晋开始,已经称张道陵天师为"正一真人三天法师"。后又按所受经箓整备为各种法师,如正一法师高玄法师、洞神法师、洞玄法师、洞真法师、大洞法师、三洞法师等。
其实按修行分,道士分为三种。分别为法师、威仪师、律师。律师是在全真教发展起来以后才迅猛发展的。律师是传授戒律之师,全真道重视戒律,因此律师的称号颇为尊贵。长春真人创立的全真龙门派,内部称其各代主要传人为律师,如第七代王常月律师,第八代伍冲虚律师等。全真祖庭白云观的历代住持,也多由律师担任。
除了这三种名号之外,还有炼师。《唐六典》卷四:“道士修行有三号: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律师。其德高思精,谓之炼师。”炼师是修炼高深的道士。上清派第十二代祖师司马承祯为唐朝三代国师,被唐睿宗、玄宗尊为“炼师”。炼师与法师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师侧重于传授经箓、修斋行道,炼师侧重于修炼内外丹。
天师则一般指龙虎山张天师一系。张道陵为祖天师,后嗣均称天师。不过也有个别道士称天师,如改革天师道的北魏寇谦之,自称太上老君授予其天师之位。隋朝国师焦子顺也称天师等等。道教神仙谱系中有四大天师之说。
总之,“道士”之名,因修行和地位的不同,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代称。这种名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教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状况。了解了这些称谓,学习中国古代的文化也会少一些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