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子女,对父母老年后的担忧是孝心的表现。老年人应当如何参保?如何让他们退休之后有一份合适的保障呢?
第一,社会保险参保的限制说实话,50多岁新参保已经比较晚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需要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男同志退休年龄是60岁,女同志退休年龄是50岁。
也就是说,即使是男同志50岁开始参保,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仅仅缴费10年。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5年可以延迟退休,缴费至满15年,不过就需要65岁退休了。所以,总体来看还是很不划算的。
尤其是女同志,超过50岁就属于超过退休年龄了,国家都不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参保。
医疗保险退休,一样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过退休的缴费年限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年限来执行,一般15~30年都有。
第二,社会保险的补缴很多人在想,我可不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呢?这种做法看起来很划算,毕竟参保过程中我们有不确定性风险,比如因病去世。而且我们现在收入越来越高了,过去的工资水平比较低,现在补缴肯定划算。
但是不可以,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也不允许采取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不过,如果是因为企业违法责任造成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按时缴纳,这种情况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过这种补缴需要出具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所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征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也是相当高的了。
如果说,父母有相应的就业记录,也能提供出会计凭证材料,可以通过协调用人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保,这样可以避免晚办退休手续。
第三,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没有相应的参保就业记录,又不想延迟退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也要求缴费满15年,不过如果距离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也允许补缴。不过累计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到60岁时一次性补齐15年,然后退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话,只要能够负担,建议按最高档次缴费。因为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一部分国家补贴,缴费档次越高,国家补贴越多,一般是30元到几百元。除此之外,个人缴费、国家补贴都会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越高,退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万一参保人没有领取完就去世,余额可以继承,个人不会亏本。
虽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退休政策,那是每年只需要缴纳几百元,相对于职工医疗保险每年几千元的负担要轻得多。
第四,其他保障。除了社保以外,我们实际上还可以参加商业保险,不过商业保险的负担要重一些。比如说商业医疗保险,五六十岁参保一年可能只需要缴纳一两千元,到达八九十岁,每年就能到达五六千元,到一百岁甚至一年需要缴纳一两万元。
如果需要较高档次的养老待遇,实际上做子女的就应当承担起赡养义务了。每月固定的给老人一部分赡养费,让他们过需要的生活也好。
综上所述,如果当父母的有一份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肯定能够大大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如果没有,那么就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吧。有条件就参加商业保险,没有条件就多准备点儿赡养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