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国时期黑龙江省的行政建置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1912年1月成立中华民国,黑龙江省名称和行政区划沿袭旧制不变。同年7月黑龙江省因财政困难,决定裁剪各级官厅经费,撤销兴东道,于原道署设置萝北厅设治局;将瑷珲道移驻黑河,改为黑河道;撤销黑河府,其地方事宜归瑷珲厅管理,并设呼玛厅设治局和肇东、龙镇设治局。呼伦贝尔由于沙俄策动宣布“蒙旗独立”,呼伦道废。1913年初,北京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奉天省原西南路道改为辽沈道,下辖30县;东路道改为东边道,下辖20县;北路道改为洮昌道,下辖12县。吉林省西南路改为吉长道,下辖11县;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下辖9县;东南路改为延吉道,下辖8县;东北路道改为依兰道,下辖10县。黑龙江省设龙江道,下辖9县;黑河道下辖3县;绥兰道下辖9县、两协领、一自治局。同时,根据《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四盟所属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县行政长官称县知事,其行政机关一律称县行政公署。1914年北京政府内务部通令,对全国重复县名进行更正,共126处,其中黑龙江省大通县改为通河县,余庆县改为庆城县。至1914年末,黑龙江省共辖3道、23县、5设治局、4旗;吉林省管辖属今黑龙江境内有2道、18县。各道署驻地及下辖县情况:
龙江道,驻齐齐哈尔,下辖龙江、嫩江、讷河、拜泉、青冈、大赉、肇州、安达、肇东9县和泰来、林甸2设治局。
绥兰道,驻绥化县,辖呼兰、绥化、海伦、兰西、庆城、巴彦、木兰、通河、汤原9县和龙镇设治局。
黑河道,驻黑河,辖瑷珲、萝北、呼玛3县和漠河设治局。滨江道,驻哈尔滨,辖滨江、双城、五常、宾县、阿城、同宾6县。
依兰道,驻依兰县,辖依兰、桦川、富锦、同江、绥远、饶河、虎林、密山、穆棱、方正10县。宁安、东宁2县由延吉道管辖。
1915年,中俄签订《呼伦贝尔条约》,将呼伦贝尔定为特别区,直接归中国中央政府节制,受黑龙江省省长监管,复设呼伦贝尔副都统。1920年,中央政府下令取消中俄会订的《呼伦贝尔条约》,副都统仍予以保留。同时,黑龙江省长公署决定,呼伦厅改为呼伦县、胪滨府改为胪滨县、吉拉林设治局改为室韦县,并设置奇乾设治局(翌年改为县制)。1925年,设置呼伦道,驻呼伦县,辖呼伦、胪滨、室韦、奇乾4县。
中华民国成立后,从1917年起,中国政府逐渐收回对中东铁路“附属地”的管辖权,吉林、黑龙江两省派兵陆续在哈尔滨及中东铁路沿线布防,并成立中东铁路警备司令部。1919年7月,撤销临时警备司令部,改设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同时设立哈长、哈满、哈绥三个分司令部。1920年3月,中东铁路工人大罢工取得胜利,中国军队解除了哈埠及中东铁路沿线俄军武装,接管了路务。同年10月31日,北京政府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规定中东铁路附属地改成东省特别区。1921年2月5日,成立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掌管中东铁路沿线各地市政。1922年2月28日,中苏议定《中东铁路大纲》,规定中东铁路由中国政府特设机构管理。同年11月24日,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宣布,中东铁路沿线11公里内区域,划为东省特别区,设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所有特别区内之军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机关均归护路军总司令兼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监督节制;12月8日,北京政府颁布《东北特别区行政长官办事条例大纲》,1923年3月1日于哈尔滨正式成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同年3月15日,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决定,将中东铁路沿线各铁路交涉分局改为市政分局,自4月1日起实行市政分局办事章程。沿线市政分局有,长春、张家湾(今吉林德惠)、一面坡、横道河子、穆棱、绥芬河、满沟(今肇东)、安达、昂昂溪、扎兰屯、博克图、海拉尔、满洲里等。1924年5月,中央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吉林、黑龙江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行的特别行政区。1926年设置哈尔滨特别市和哈尔滨市政局等。
1915年至1929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黑龙江地区陆续增设30个县和设治局。有的是先设置设治局作为向县过渡的阶梯,待条件具备即升为县。清末已奏准缓设之府、厅、洲、县,基本上已正式设置了县的建制和设治局。在此期间,黑龙江地区设立了黑龙江省城市政局和松浦、滨江市政局,管理市政治安和铁路交涉等。
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令行裁撤道区,改为省、县两级制。黑龙江省共有42县、11设治局。吉林省分设42县,在今黑龙江境内有22县。黑龙江省在裁撤道区的同时,将呼伦、黑河道改为呼伦、黑河市政筹备处,辖原道属各县。
三、抗战胜利后至1949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变化
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东北各省处理办法纲要》,重行划分东北行政区划。除原“热河省仍沿旧疆”外,将东三省划分为辽宁、安东、辽北、吉林、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兴安9省,基本是原伪满2省并为1省。属今黑龙江省境内有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4省。同年9月5日,国民党政府任命了各省的省主席。1945年底至1946年初,黑龙江地区处在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争夺建立政权之际。中国共产党中央派遣干部到达黑龙江地区后,首先建立省或地区党的组织和军队,开辟工作,建立政权;而国民党“接收大员”未到达前,由伪满军政官吏成立地方维持会,“接收大员”到后按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省市建制,成立省、市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建立后,随即解散了省、市维持会和伪省、市政府。
1945年10月至1946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东北局的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先后建立了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绥宁5省和哈尔滨市建制。各省管辖10个至20个县(市)左右,为便于开展工作,在省县之间设立了专区。但在解放战争期间,为了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省(区)建制调整变动比较频繁。1945年12月31日,由于时局变化,嫩江省政府撤离齐齐哈尔市,于1946年1月将嫩江省划分为嫩南、嫩北两个行政区;至5月撤销嫩南专区,并入嫩江省,并从6月起将嫩南6县划归吉江行政区。1946年10月,撤销绥宁省,改设牡丹江专区,直属东北各省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同年11月,将哈尔滨市改为特别市,仍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接领导。1947年2月,将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至9月,复将黑嫩省重新划分为黑龙江、嫩江两省。同年10月,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东安专区合并,设置牡丹江省。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其所辖市、县分别划归松江省和合江省管辖;将辽北省所属洮安、前郭尔罗斯旗等10县(旗)划归嫩江省管辖。至此,黑龙江地区的省(区)、市建制,由1946初7省(区、市)调整合并为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特别市,4省共辖82个市、县、旗。各省分设的专区,除边远地区的黑河专区外,均已撤销,由省直接管县。
合江省1945年10月下旬,设立三江地区,成立行政专员公署。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设置合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市,管辖佳术斯、东安2市和依兰、勃利、抚远、同江、富锦、桦川、汤原、鹤立、萝北、绥滨、佛山、密山、虎林、饶河、宝清、鸡宁、林口17县,并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分设佳木斯、富锦2个专区。1946年2月,将松江省哈北专区的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4月,将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林口4县划归新设置的绥宁省管辖。6月,将通河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绥宁省的东安市和鸡宁、密山、虎林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增设集贤县和桦南县。同年4月和6月先后撤销佳木斯专区和富锦专区。
19477年1月至5月,增设刁翎、依东、双河、永安4县,2月,设立第一、第三、第四专区,并将1946年设立的东安区改为第二专区;将隶属于鹤立县的兴山市(今鹤岗)改由第四专署领导。同年7月,撤销第一、第三、第四专区,8月,将第二专区的东安市和密山、鸡宁、永安、宝清、饶河、虎林6县划归新设置的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6月,撤销依东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桦南县和依兰县。同年7月,将原牡丹江省的林口、鸡宁、虎林、密山(东安市撤销并入)、宝清、饶河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至1948年底,合江省共辖佳木斯、关山2市,依兰、汤原、萝北、绥滨、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桦南、集贤、勃利、宝清、密山、虎林、鸡宁、林口、刁翎18县。1949年1月,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
松江省1945年10月1日,由伪官吏等在哈尔滨成立滨江省政府。同年12月2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松江省军政委员会,并先后设立了哈北、哈东、哈南、哈西4个专区,管辖阿城、宾县、珠河、苇河、延寿、方正、呼兰、巴彦、兰西、木兰、东兴、通河、双城、五常、肇东、肇州、青冈、安达18县和郭尔罗斯后旗。1946年2月,将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3月,将哈西专区的肇东、肇州2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划归吉江行政区管辖。
1946年4月28日,松江省党政军机关迁入哈尔滨市。5月5日,松江省政府正式成立,分设哈东、哈北、哈南3个专区,共辖15个县。同年6月,将通河县又由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8月,将青冈、兰西、安达3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1月,增设拉林县和山河县,5月,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10月,撤销山河县,并入舒兰县;11月,撤销东兴县,并入木兰县。同年8月,哈东、哈北、哈南3个专区全部撤销,至1947年底,全省共辖14个县。
1948年3月,撤销苇河县,并入尚志县,同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其所辖牡丹汪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东宁、绥阳、穆棱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同年8月,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新海、五林2县合并为海林县。至此,全省辖牡丹江市和双城、五常、阿城、宾县、尚志、延寿、方正、拉林、佛山、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宁安、海林、穆棱、东宁17个县。
黑龙江省1945年11月13日,在北安召开黑龙江省各界代表会议,宣布成立黑龙江省政府。省政府驻北安县城,管辖北安、德都、依安、克山、克东、拜泉、海伦、望奎、绥化、明水、绥棱、庆安、通北、瑷珲、孙吴、呼玛、逊克、鸥浦、漠河、乌云20个县。1946年6月,恢复铁骊县;8月,将松江省的青冈、兰西、安达3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增设通肯县;10月,增设绥东县。同年8月和9月,先后设立龙南专区和黑河专区。
1947年2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将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同时设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专区,分辖各县。同年3月,撤销鸥浦、漠河2县,并入呼玛县;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6月,撤销绥东县,并入绥化县。同年9月,按东北政委会决定,将黑嫩省重新划分归黑龙江、嫩江两省。除将第五专区恢复黑河专区名称予以保留外,其余4个专区于分省的同时予以撤销,由省直接辖县。黑龙江省的管辖范围,除将安达县划归嫩江省管辖外,原管辖区域不变,共辖北安、德都、依安、克山、拜泉、明水、克东、海伦、望奎、绥化、绥棱、庆安、铁骊、通北、青冈、兰西、通肯、瑷珲、呼玛、逊克、孙吴21个县。同年10月,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
1948年9月,撤销通肯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拜泉县和海沦县。嫩江省1945年11月14日,嫩江省各界代表在齐齐哈尔召开会议,宣告成立嫩江省政府,驻齐齐哈尔市,管辖齐齐哈尔市和龙江、讷河、嫩江、甘南、景星、富裕、林甸、泰来、大赉、镇东、洮南、洮安、安广、开通、瞻榆、突泉16个县,以及杜尔伯特、依克明安2旗,共19个市、县、旗。
嫩江省政府成立不久,因国民党“接收大员”即将前来“接收”,省政府于1945年12月31日撤离齐齐哈尔市。1946年1月将嫩江省划分为嫩南、嫩北两个行政区,并同时将开通、瞻榆、大赉、洮南4县划归吉江行政区,将安广县划归辽吉行政区。
1946年3月,成立嫩甫行政公署,将洮南、开通、瞻榆、大赉、安广、突泉6县划归嫩南行政区,并增设赉北县,以及洮安、镇东、泰来、杜尔伯特等县(旗),归嫩南行政区管辖。4月,增设洮北、泰康、乐安县,将洮南、开通、瞻榆3县划归辽吉行政区。嫩江省政府于4月24日由讷河迁回齐齐哈尔市。5月,将嫩南行政区并入嫩江省,并将吉江行政区的扶余、肇东、肇州、乐安4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划归嫩江省管辖。6月,将赉北、洮北2县划归辽吉行政区,并增设龙东县。7月,撤销乐安县,并入肇东县。8月,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9月和10月,将安广、大赉、洮安、镇赉4县划归辽吉行政区。从1946年4月至夏季,嫩江省先后设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专区,分辖各县,至1947年1月撤销。1946年底至1947年初,嫩江省共辖齐齐哈尔市,龙江、龙东、嫩江、讷河、富裕、林甸、甘南、景星、泰来、扶余、肇州、肇东12县和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依克明安旗,共16个县(市、旗)。
1947年2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同年9月撤销黑嫩省,重新恢复嫩江省,并将原黑龙江省的安达县划为嫩江管辖,全省共为17个市、县、旗。
1948年4月,撤销龙东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龙江县和富裕县。7月,撤销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同年8月,将辽北省(1946年12月1日,将辽吉行政区改为辽北省,恢复辽北省建制)的洮安、洮南、洮北、开通、瞻榆、镇赉、安广、大赉、乾安、郭尔罗斯前旗10县(旗)划归嫩江省管辖。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安县。至1948年底,全省辖齐齐哈尔市,龙江、嫩江、讷河、富裕、林甸、甘南、景星、泰来、安达、肇东、肇州、扶余、大赉、安广、乾安、镇赉、洮南、洮安、开通、瞻榆20县和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后旗、郭尔罗斯前旗3旗,共24个市、县、旗。
绥宁省1946年4月上旬,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成立绥宁省政府,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密山、鸡宁、虎林、林口8县。同年5月,增没五林县。6月,将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3县,划归台江省管辖。8月增设新海县。是时,全省共辖1市、7县。
牡丹江专区1946年10月7日,按东北政联的决定,撤销绥宁省建制,改为牡丹江专区,直属东北政联。专区公署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林口、五林、新海7县。1947午1月,将穆棱县划分为南穆棱、北穆棱2县。5月,增设镜泊县。10月,穆北县并入穆棱县。全专区共辖l市、8县。
牡丹江省1947年8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的东安专区合并设置牡丹江省,省政府驻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穆棱、东宁、绥阳、林口、鸡宁、密山、虎林、宝清、饶河、永安14县。同年8月底,撤销永安县,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密山、鸡宁2县。
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将牡丹江专区1市、7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原东安专区密山(东安市并入)等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
哈尔滨特别市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重划东北行政区划的命令,将哈尔滨定为中央直辖市。同年12月下旬,国民党政府任命的市长等到达哈尔滨,接收了市政权,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政府。1946年4月25日,国民党“接收大员”撤离哈尔滨市。
1946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哈尔滨市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于中共北满分局领导,是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政联的所在地,成为东北解放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同年10月,东北政联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哈尔滨市由东北政委会领导。
11月18日,根据东北政委会的决定,哈尔滨市改为哈尔滨特别市,仍直属东北政委会领导,市内分设10个区。1949年3月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各特别市一律取消“特别”二字的决定,哈尔滨特别市改为哈尔滨市,仍由东北政委会领导。
四、1949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变化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的《重划东北行政区划令》指出:由于东北全部解放,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东北今后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为了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建设形势,便于城市领导乡村,本会经过慎重研究,根据经济、交通、人口、城市的分布及自然状况,决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域为6省4直辖市。按照东北政委会的决定,黑龙江地区的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市合并为松江、黑龙江2省。5月中旬,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松江省辖市,并将松江省北部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撤销嫩江省并入黑龙江省,将原嫩江省所属的扶余、乾安两县和郭尔罗斯前旗划归吉林省。
松江省共辖4市、32县,即: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兴山(今鹤岗)市,双城、拉林、五常、阿城、宾县、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海林、宁安、穆棱、鸡宁(今鸡西)、东宁、密山、虎林、宝清、勃利、林口、桦南、依兰、汤原、集贤、富锦、桦川、萝北、绥滨、抚远、饶河县。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全省总人口515万。
黑龙江省共辖1市、41县(旗),即:齐齐哈尔市,北安、拜泉、海伦、绥化、庆安、铁骊、绥棱、通北、兰西、青冈、明水、望奎、克山、克东、德都、孙吴、瑷珲、逊克、呼玛、佛山(今嘉荫)、泰安(今依安)、嫩江、讷河、富裕、甘南、龙江、景星、泰来、林甸、安达、肇州、肇东、洮安、洮南、安广、瞻榆、开通、镇赉、大赉县,杜尔柏特、郭尔罗斯后旗。省会设在齐齐哈尔市,全省总人口552万。
1949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依据佛山县系金矿地区的特点,为便于领导和金矿生产,决定将黑龙江省所属的佛山县划归松江省管辖。1950年3月,将佛山县正式划归松江省。同年10月,将洮安县改为白城县。1952年5月,将泰安县改为依安县。同年9月,为加强伊春林区政权工作,增设伊春县。由松江省政府提出,佛山县距省政府所在地较远,领导不便,距黑龙江省黑河专区较近,经两省协商并经东北人民政府转报政务院批准,于1953年3月将松江省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3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将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同时将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同年8月两省正式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在两省合并的同时,将原黑龙江省所属的白城、洮南、镇赉、大赉、安广、开通、瞻榆7县,划归吉林省管辖。为了加强对边远地区的领导,两省合并时,在西部和东部地区分设嫩江、合江专区,加原黑河专区全省设立3个专区,分辖一部分县。
新的黑龙江省,南与吉林省接壤,西与内蒙古自治区为邻,北、东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苏联相望。全省总面积46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250万。共辖3个专区、5个市、64个县、2个旗、1个矿区。省直辖市县: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市,海伦、绥化、肇东、肇州、安达、兰西、青冈、望奎、明水、绥棱、庆安、铁骊、拜泉、克山、克东、北安、德都、通北、双城、五常、拉林、阿城、宾县、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宁安、海林、穆棱、鸡西、林口、密山、东宁、虎林、伊春县,郭尔罗斯后旗,双鸭山矿区,计46个市、县、旗、矿区。
黑河专区:瑷珲、呼玛、孙吴、逊克、佛山县,计5个县。
嫩江专区:龙江、讷河、嫩江、依安、泰来、景星、甘南、富裕、林甸县,杜尔伯特旗,计10个县、旗。
合江专区:依兰、富锦、勃利、桦南、集贤、宝清、汤原、桦川、萝北、抚远、饶河县,计11个县。
1955年11月,因佛山县与广东省佛山市重名,经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改为嘉荫县。
1956年,为了便于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经国务院批准,增设绥化专区,专署驻绥化县,领导省直辖的绥化、北安等13个县;增设牡丹江专区,专署驻牡丹江市,领导省直辖的宁安、密山等10个县;将省直辖的青冈、克山等6个县划归嫩江专区;撤销景星、拉林、通北、桦南、海林5县,分别并入龙江、五常、北安、桦川和林口、宁安县及牡丹江市;撤销鸡西县设置鸡西市,将双鸭山矿区改为双鸭山市;撤销杜尔伯特旗设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将郭尔罗斯后旗改为肇源县;为更改生僻字和繁体字县名,将瑷珲县改为爱辉县,将铁骊县改为铁力县。到1956年底,全省分设5个专区、7个市、60个县;5个专区共辖54个县(市),省直辖5个市和8个县。
1957年7月,为解决伊春林区县级政权组织与森工企业不相适应的“大企业、小政府”的矛盾,特别是该县非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
1958年8月,为了加强城乡协作,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滨市,领导省直辖的伊春、五常等5市县和原绥化专区的绥化等9县;将省直辖的肇东、宾县、阿城3县和原绥化专区的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直辖的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6市划归所在专区代管。至此,除哈尔滨市仍由省直辖外,其余66个市、县均划归专区管辖或代管,省不再直接领导县(市)。同年9月,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
1960年以后的一段时间,由于对行政区划的调整变动,缺乏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部分专区和市县的划分和裁并反复性较大,撤而复设。1960年1月,撤销北安县设置北安市,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4月,撤销集贤县设置友谊县,将牡丹江专区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同年5月,撤销嫩江专区,将其所辖拜泉等12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齐齐哈尔市改由省直辖,将明水、青冈2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将松花江专区的五常等5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哈尔滨市领导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哈尔滨市共领导8个县;为适应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因市无力领导县,于1961年10月,恢复嫩江专区,管辖齐齐哈尔市领导的12县及齐齐哈尔市。1962年9月,将牡丹江市领导的宁安县划回牡丹江专区管辖;恢复集贤、铁力、海林3县,撤销友谊县;将虎饶县由牡丹江专区划归合江专区管辖。
1963年6月,因北安市农村人口过多,撤销北安市恢复北安县和德都县。同年12月,设置绥滨县。
1964年1月,将齐齐哈尔、伊春2市改为省直辖。6月,设置鸡东县,恢复桦南县,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饶河两县。1964年6月,为探索林区和油区的行政区划体制,总结政企合一的经验,将伊春市改为伊春特区,将安达市改为安达特区(对外仍沿用安达市名称)。同年8月,为适应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的需要,以黑龙江省呼玛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各一部分行政区域设置大兴安岭特区。特区政府驻加格达奇,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黑龙江省领导为主。同年12月,恢复友谊县。
1965年2月,为适应煤炭生产的发展,设置七台河特区(县级),归合江专区管辖。3月,恢复安达县。5月,松花江专员公署由哈尔滨迁驻绥化县。7月,设立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滨市,管辖哈尔滨市领导的8县,哈尔滨市不再领导县;原松花江专区更名为绥化专区,专署仍驻绥化县;松花江专区的安达市(特区)改为省直辖。同年8月,设置同江县,归合江专区管辖。1966年2月,将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5市改为省直辖。至1966年底,全省分为6个专区、2个特区和8个较大的市。6个专区共辖65个县和1个特区;9个设区的市(特区)共辖54个区、4个镇。
“文化大革命”初期,专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967年,全省上下普遍成立革命委员会,将各专区均改为地区,由设立派出机构的专区变为一级区划实体的地区,成为一级政权单位;将伊春特区改为伊春市。1968年,将牡丹江市和佳木斯市分别划归牡丹江地区和合江地区管辖。196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呼伦贝尔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共2市、12旗。即:海拉尔、满洲里市,布特哈、阿荣、扎赉特、喜桂图、陈巴尔虎、额尔古纳左、额尔古纳右、新巴尔虎左、新巴尔虎右旗和鄂伦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自治旗。同年,将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迁至北安县;将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迁至阿城县。1970年4月,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并将嘉荫、铁力2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将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并将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将嫩江地区的嫩江县划归黑河地区管辖;将合江地区的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将牡丹江地区的尚志、延寿、方正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撤销七台河特区,设置七台河市(县级)。至1970年底,全省分为9个地区(盟)、9个地级市,共辖3个县级市、65个县、12个旗、55个市辖区(镇)、6个地辖区。1971年7月,将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由北安县迁至嫩江县。1972年7月,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迁回爱辉县;9月,松花江地区革余委员会迁回哈尔滨市。
1973年8月,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75年8月,为加强边防和边境口岸管理,设置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地区管辖。
1978年11月,绥化、松花江、合江、嫩江、黑河地区“由实变虚”。撤销革命委员会,改设行政公署。1979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原呼伦贝尔盟及所属各市、旗全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同年12月,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将安达市改为大庆市。1980年9月,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11月,设置黑河市,由黑河地区管辖。12月,将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牡丹江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5月,为适应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设置塔河县和漠河县。1982年12月撤销绥化县,设置绥化市,由绥化地区管辖。
1983年4月,撤销爱辉县,并入黑河市;撤销北安县,设置北安市,由黑河地区管辖。同年9月,为进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改革试点,撤销牡丹江地区,与牡丹江市合并,将其所辖的宁安、海林、林口、穆棱、密山、东宁、虎林7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将鸡东县划归鸡西市领导,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辖;将松花江地区的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同年10月,为加强五大连池风景旅游区的管理,设置五大连池市(县级);七台河市升格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并将合江地区的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
1984年11月,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县级),由绥化地区管辖。12月,为扩大市带县领导体制的试点,撤销嫩江、合江地区,将其所辖县分别划归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领导;恢复友谊县,由佳木斯市领导。1985年,黑龙江省共辖4个地区、10个地级市、6个县级市、63个县、64个市辖区、4个地区辖区。全省总面积46万余平方公里,总人口3311万。
五、1986年至今的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变化
201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县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2017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和抚远市不再由黑龙江省直接管理。
截至2022年2月,黑龙江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2个地级市、1个地区,分别是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六、黑龙江省未来行政区划改革方向设想
(一)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培育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
深入落实强省会战略,发挥省会城市龙头作用,加快实施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培育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形成全省高质量发展核心动力源。贯彻省打造“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部署,以哈尔滨主城区为核心,依托哈牡高速、京哈高速、哈同高速、哈肇公路、哈大高速、吉黑高速等快速交通网络,构建“一核两圈多点”的都市圈发展格局。一核即哈尔滨主城区;两圈是以1小时交通圈为基础的都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宾县4个卫星城,以2小时交通圈为基础的都市圈,包括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巴彦4个市域次中心;多点是指县域中心城镇和特色城镇。推动哈尔滨与大庆、绥化一体化发展,与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创新协同发展,构建优越交通圈、优势经济圈、优美商旅圈。
夯实卫星城支撑功能,依托都市圈环线,以通勤一体化为牵 动,推动呼兰、阿城、双城、宾县组团打造都市圈产业配套协作 区、生态后花园、城市休闲地、城市中央厨房,融入主城区发展。 强化次中心功能,推动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巴彦 4 个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市)产业提级、县城提档、乡村提速、生态提质、 民生提效,带动周边县(市)和乡村提升发展水平,形成对都市 圈的骨干支撑。完善木兰、延寿、依兰 3 个县城综合功能,构建 本区域组织核心,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做强特色城镇等微 — 81 — 支点,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城市化发展区培育宾县宾西镇、 巴彦兴隆镇等特色产业型、生活服务型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 区培育五常拉林镇、方正会发镇、通河祥顺镇、延寿加信镇等一 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尚志亚布力镇、 木兰东兴镇等以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为特色的宜居宜 游绿色镇。
完善高铁与城际铁路网络,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强化与国铁集 团沟通协调,利用城际铁路、普速铁路富余运能,依托拉滨、滨 北、京哈、绥满普铁线路,开行至阿城、双城、五常等方向市郊 列车。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布局,提高换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