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8: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
☞ 增加了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
2022版6.27规定:“表示该道路仅供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机动车不准进入”(图9)。进一步明确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同时规范了行人、非机动车按指示标志通行的要求,也为“机非”“机人”分离创造了条件,更有利于对不同道路使用者的交通组织实施。
图9: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
☞ 增加了非机动车推行标志
2022版6.29规定:“表示该道路仅供非机动车推行,不准骑行。设在天桥、地下通道等禁止骑行的路段入口处”(图10)。该标志图案直观的表达了推行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据此,在需要指示非机动车驾驶人下车推行时可设置此标志,将大大的提高穿越道路安全性,以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也为交警执法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图10:非机动车推行标志
☞ 增加了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
2022版6.30规定:“表示车辆除必要的超车行为外应靠右侧车道行驶。设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货车比例较高的路段起点、交叉口入口或互通立交加速车道终点后”(图11)。此标志将有效指示车辆根据交通组织的需要靠右侧通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原则的具体体现。
图11: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