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的权贵大臣也都愿意在家里摆上几块端砚,显得很有文化。
所以历任端州知州为了讨好上司,总是会在朝廷定额之外再多收几十倍数量的端砚,然后偷偷给上司送过去。这让民间工匠和作坊苦不堪言。
包拯到任以后,立刻下令定额进贡端砚,不再额外征收。
后来,包拯的任期到了,准备封诏回京。临走之前,包拯叮嘱随从,谁也不许接受任何馈赠,更不允许带走一方端砚。
这个故事记载在《宋史·包拯传》里。
后来,又被老百姓加工、渲染,整个故事变得更加精彩了。在流传至今的故事里,大概情节是这样的:
包拯下令征收定额的端砚之后,老百姓感激涕零,其中有一位工匠精心雕刻了一方端砚,想敬献给这位百姓爱戴的清官,但是包拯谢绝了工匠的好意。
工匠想了个办法,通过包拯的随从,把这方砚台偷偷塞进了包拯携带的书箱里。
后来包拯乘船离开端州,途径一个峡口,忽然狂风大作、乌云满天、波浪翻滚,包拯大惊,立即命令随从仔细搜查船舱,看看是不是有非分之物。
随从见瞒不过去,战战兢兢地拿出一块黄布包,里面正是那方雕刻精致的端砚。
包拯看着滚滚的波涛,将端砚扔到了江里。说来也怪,江面立即风平浪静、阳光普照了。
后来,在包拯仍端砚的地方,慢慢升起了一片绿洲,后人把这里称为“墨砚洲”。
虽然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个故事有点“神话色彩”,不大靠得住。
但是,换个思路去看,正因为包拯是个清官,老百姓爱戴他,才愿意去编这样的故事。
包拯去世以后,留下来37个字的家训: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就是说,后世子孙当官,如果有人贪赃枉法,就开除族籍;死后不准葬入包家祖坟,不遵从此训,就不是我包拯的子孙。
把家训写得这么“狠”,历史上恐怕并不多见。包拯确实无愧“包青天”的称号。
如果说包拯开创了良好的家风,那么包拯的儿子包绶则是把家风给发扬光大了。
包绶先后担任过团练判官、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官职。不管在哪里做官,都能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因此都能得到当地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
当他从汝州通判的职位离开时,汝州人扶老携幼,争着到郊外给包绶饯行。
48岁那年,包绶赴任谭州通判,在上任途中病故。人们打开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只在箱子里找到了一些诰卷文书等东西,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可以说,包绶在为官生涯中,完全不曾为自己的个人生活积蓄哪怕是一点钱,真是算得上两袖清风了。
在包绶的墓志里记载着这样几句话:“孝肃(指包拯)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指包绶)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
就是说,包拯开创的廉洁家风由包绶发扬光大了。
包绶的四个儿子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是很大,而他的一位侄子包永年则进一步发扬了包家的家风。
包永年是崔氏的嗣子。成年以后的包绶想到嫂子崔氏早年丧父丧子,所以就从族人中挑选了刻苦好学的包永年过继给崔氏。
包永年做过的官比不上包拯和包绶,都是县主簿、县尉、县令这样的小官。但是他的品行却远远不输包拯和包绶。
他在任职期间,从来都是廉洁自律,不谄媚、贿赂上级,也不压迫下级。
他死之后,人们整理他的遗物,发现没有任何积蓄,丧葬费用还是让包绶的儿子资助的。
他的墓也只是土坑木棺,随葬品是按照当地风俗放置的瓷碗、瓷钵、铜镜。这样的墓葬,不但不像是官宦人家的墓葬,连一些比较富裕的平民百姓的墓葬还要简朴。
包拯、包绶、包永年是古代人,好像距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如果再了解一下包拯的第34代孙包遵亮的事情,就会发现:原来包拯的家风就在我们身边。
公元2002年,包拯的第34代孙包遵亮应邀前往肇庆参加新包公祠的落成典礼。肇庆就是当年包拯执政的端州。
包遵亮自费从老家合肥赶到了肇庆。回老家时,肇庆市文化局的领导过意不去了,硬是塞过来500元“车马费”,被包遵亮婉言谢绝。
包遵亮将先祖当年在端州“不持一砚归”的故事讲给人们听,在场的人都为包拯的清廉和包氏后人的优秀品格而赞叹不已。
这就是包氏家风,是包拯留给后人、留给历史的最重要的遗产。
结语包拯墓位于安徽合肥,在包拯墓旁边,还有他几位重要亲人的墓:夫人董氏、长子包繶、长媳崔氏、次子包绶、次媳文氏、长孙包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