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说“房屋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房子就不属于你了”之类的论调。房屋真的只有70年产权?
笔者首先给出结论:“70年产权”的传言是错误的,但房屋的确只能使用70年左右。网络上很多科普贴并没有解释明白这件事情,今天我们就来辨析一下。
要想弄明白房屋产权由多少年,我们必须先厘清三个概念,分别是: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一、房屋所有权
通俗地来说,“住宅楼”是一个由钢筋混凝土等材料构成的建筑物,它被划分为若干个“空间”出售给个人。这个“空间”上下和四周被隔断,能够遮风挡雨、御寒保温,人们可以在这里工作、生活和储藏物资。房屋的购买者拥有这个“空间”的绝对支配权——“房屋所有权”。除非这个“空间”被转售或者被毁灭,否则购买者将永远拥有他它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明明是永久性的,为什么有人说“房屋只有70年产权”呢?这要从我国的土地制度说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我国的土地所有权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某村村民集体,私人或者机构无法拥有。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一块土地建住宅楼,只是拥有了这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七十年。”
那七十年后怎么办?国家要收回我房屋下面土地的使用权吗?这块土地要是被转卖给他人,那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岂不是可以拆毁地上的楼房?
其实不用担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只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就可以自动续期。
现在,我们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但是,不要高兴得太早,还有“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这个拦路虎在等着我们。
三、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任何物品,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折旧,到一定期限就会损毁,房屋也不例外。那房屋多久后会损毁呢?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规定:(1)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只有50年!难道50年后就不能用了?
其实也不是。超过50年后,我们需要邀请安全鉴定机构对楼栋进行安全鉴定,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或加固,之后继续使用;如果因维修养护不及时导致出现较大的结构问题且无法修复,那么就只能废弃。
一般情况下,房屋正常使用50年,加固处理后再使用20年,差不多就到头了,正好是70年。
四、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70年产权”的传言是错误的,但房屋的确只能使用70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