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曲折,我们还是从老张的经历去管中窥豹吧。
从2015年相关规定印发之日起,老张就属于“经旅级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手机的军队人员”。
当时,他是机关的干事,领导还都喊他小张。
能使用手机、能报销话费,用现在的话说,老张当时还是蛮有获得感的。
可是,在2017年,单位领导换了,对通信费的报销,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领导觉得,规定里是这样明确的——
因工作需要开销的通信费,才可以报销。
潜台词是什么?
潜台词是——非工作产生的话费开销,是不可以报销的!
所以,如果你只有一张卡,平日里肯定除了单位和工作之外,你还得跟亲人朋友联系吧。
这样的话,里面必然有“非工作产生的通信费”,如此一来,该怎么报销呢?
是不是还得把详细的通话、短信清单明细打出来,然后再算一算?
如果电话和短信能算清楚,那么流量费用呢?能算得清楚吗?能搞明白哪些是工作产生的,哪些是非工作产生的?
基于这一点,老张从2017年开始,就不再报销通信费了。
用他的话说——免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