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游客和市民集中在海滩上挖花蛤(资料图)。 刘东华摄
设立标牌提醒游客注意保护区。
“给你们看看几千人挖花蛤的大场面,这就是夏天的快乐。分享一下,花蛤挖太多了!吃不完。”网络上秀各种挖花蛤“小乐趣”的场景不少,还有一些“赶海达人”分享挖花蛤攻略。不过,虽然这种“小乐趣”丰富了夏季的惬意,却很可能惹来“麻烦”。昨天,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自然保护区域内挖蛤涉嫌违法,市资源规划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劝诫网民不要发表、转发挖蛤相关内容,以免误导其他人。
聚集赶海
大人孩子带着铲子来“寻宝”不小心可能伤害真正的宝贝
昨日,记者打开抖音搜索“厦门挖花蛤”,很多网友秀出满满“战利品”,还有各种攻略。昨天傍晚,记者来到黄厝海滩,看到不少人正忙着挖花蛤。
记者到达黄厝海滩时,正值退潮,赶海的人们带着各种工具。孩子们拿着玩具铲,大人们则是小锅铲、不锈钢锅铲、箩筐等工具齐上阵,聚集在沙滩上“寻宝”。还有的市民游客甚至不顾潮水,走进海水没过膝盖的浅滩,在海水里摸索着。有些已有收获的,挖到的花蛤装了好几个塑料袋。
市民刘先生说,他刷到了很多“挖蛤”的小视频,上个周末来的时候,沙滩上就已经很热闹了。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会展南五路口到海悦山庄对面的海滩,属于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边界长4公里左右,与海岸线平行。潮水退去时,涉保护区的沙滩便会裸露出来。文昌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生活在浅海,水深为5米至10米以下的中粗沙地上。如果市民游客在退潮时用铲子等工具在这里挖掘,会对文昌鱼栖息地造成破坏,尤其是人数较多的赶海活动,影响更大,甚至可能会对文昌鱼造成伤害。
加强巡查
制作设置警示标志牌 市民游客在保护区外可适度玩耍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游客挖蛤现象绝非今年独有,只是今年在网友们“助攻”下,引起一波热潮。以往每年夏天,都会有人前往黄厝海区等沙滩上挖蛤。针对此现象,市资源规划局长期联合多家执法单位进行整治。昨天下午,市资源规划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一同前往黄厝海滩,开展日常巡查保护工作,同时对挖蛤的游客进行劝导,发放宣传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日常在黄厝文昌鱼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查,对现场违规挖花蛤的行为进行劝退及教育外,市资源规划局还在海滩上设置了相关内容的指示牌、宣传牌、劝导牌。
本报曾于3月1日刊发《赶海旅游受热捧还请“铲”下留情》,就此现象进行报道,提醒市民游客留意文昌鱼自然保护区。3月10日,市资源规划局通过官方订阅号发布推文告知,我市已先后颁布了《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市资源规划局近期将联合海警、海防、海洋执法等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保护区中的黄厝沙滩片区,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惩。同时呼吁公众自觉遵守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要发表、转发“挖蛤”相关内容,误导其他网民。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市民游客可在保护区外适度玩耍。未来,将在原有宣传告示牌的基础上制作警示标志牌,划定非保护区的海岸亲海区域,并通过自然教育规划、课程设计、能力提升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旅行社和自然教育机构在授权的区域开展合法合规的自然教育,更好地认识厦门的海洋和生物多样性。
链接
在自然保护区内电鱼挖花蛤涉嫌违法
在自然保护区内电鱼、挖花蛤等行为,会对保护动物及它们的栖息地造成破坏,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