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不管风里雨里,我们都和你在一起
执法记录
10月18日,一辆小货车装载两扇竖起的门框驶入高速路都安北收费站入口,被在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司机被开具处罚单的同时还被要求将货物卸下重装。
当天下午,何某驾驶该小货车载新购买的门框从县城欲沿河都高速返回家住永安的家中。一时租不到较大的货车装载门框,索性从朋友那里借来小货车自己装载。不料,在即将驶进入收费站入口时,被执勤的高速交警拦下检查。
在交警指出载货超高行驶的违法行为后,何某这下才意识到违规装载货物确实不该。在民警的处罚教育下,何某重新将货卸下安规定重装,才被允许驾车驶入高速。
机动车载物捆绑不牢易掉落路面,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辆装载时最好按规定载货并固定,确认安全后再行驶,载物不得超过车厢范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小型货车载货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违反规定,驾驶员将受到处罚。
亲,点个赞再走呗?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