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会有那种突然不来上班,不走请假流程也不提前打招呼后续也联系不上的员工,公司方一般都认为员工这种行为对单位没有什么影响,通常默许此类事件并认为是员工“自动离职”,视为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法律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通常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法律风险,那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做?小编为大家分析下:
一、员工不辞而别的法律风险
1、员工擅自离职会影响工作安排
2、可能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员工离岗后公司未及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持续,可能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补偿金支出成本
二、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怎么办?
1、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离职的规范操作及程序,明确员工擅自离职属于旷工行为,并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邮件、邮寄等形式向员工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
3、《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办理社保公积金减员及离职工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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