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这些还有高铁上的其他配套设施,像是空调、座椅、冷柜等都是张曙光可以受贿的空间。
这些高铁上的天价设备都是张曙光把项目交给了一些私企去做,而这些私企往往以较低的价格收购设备,在上报时以翻倍的价格进行出售,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这些私企想要得到这份项目自然走不了正轨的渠道,就要从各方面给张曙光一些金钱,进而打通这条赚钱之路,张曙光也知道这些私企能从中获取多少利润,所以往往在受贿时要的都会很高。
就像是武汉的一家从事于列车装备制造的民营企业一样,这家企业为了得到高铁上的项目,在两年的时间内3次给张曙光打钱,虽然只有三次受贿行为,但是这场受贿金额已经来到了1850万元的高额存在。
千万资金的贿赂虽然不多但个个都触目惊心,一家广州的民营企业和张曙光有着十年的“合作”关系,在这段时间内张曙光替这家企业解决了不少问题,相应的这家企业也给予了张曙光1050万余元的金钱。
千万级别下的贿赂还有很多,其中大多数企业都是找到张曙光进行贿赂想从中获利,但也有张曙光主动伸手向企业要钱的情况。
在2005年到2009年四年时间内,张曙光3次向今创集团索要钱财,最终金额达到了800万元。
张曙光向这家企业要钱仅是因为他曾经帮助过这家公司,为其和日本合资成立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制造高速列车的电器配件。
公司制造出的配件成本仅几百元,但当其卖出给高铁动车使用时需要2448元,中间获得了几倍的利差。
这也是张曙光在法庭上唯一一起向企业索要受贿的情况,其他的12项指控均是企业主动向张曙光进行受贿。
虽然张曙光在我国高铁发展的过程中曾做出过贡献,但其高额的受贿行为也对我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他第一次受贿时就应该想到有这一天。
依法判决,受贿终受罚在铁路出现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后,刘志军作为铁道部原部长被调查,张曙光作为刘志军的心腹,作为原副总工程师也被调查。
经调查后,两人的受贿行为都被曝光,张曙光的受贿案件开庭审理,张曙光在庭审中面对数条指控忍不住落泪道:“我全认,都是事实。”
在一审中张曙光因贪污金额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个人财产全部没收,张曙光对此判决无丝毫异议。
站在被告处的张曙光再也没有了曾经的荣光满面,取而代之的是如失魂般的身躯在随风摇摆,从眼神中看不出丝毫光亮。
由此也能看出张曙光也是知道自己贪污的金额是要受到怎样的处罚,此时的他已经完全认命了。
可能他在想若曾经的自己没有受贿如今会怎样,若张曙光没有受贿,凭借其在我国高铁建设上的卓越贡献必然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厚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