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类似“一刀切”的禁令本身也陷入了不小的争议中。
一位微博网友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有一项“合理使用原则”规定,符合条件且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下,二次创作是可行。
因此,他认为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这项规定是“剥夺公民权利”,至于作品具体是否侵权得让法院判定。
截图来自微博用户“传媒D先生”
因此,不仅是创作者们,在相关报道的微博下方,评论前排也被此起彼伏的资格质疑声占领,点赞高达上万次。
“从我的角度看,这本质依旧是一个倡议和呼吁”,有业内人士这样表态。
话虽如此,一线影视号从业者也无法真的忽视这个审核细则的存在。
《著作权法》虽然有一条是关于“合理使用原则”,但还有60条内容是各种措施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不受侵犯,大量未经授权的剪辑内容本就不被允许。
而且早在2018年3月,广电总局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提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这一次,广电总局网站也公开转发了“审核标准细则”。
有网友指出,这个细则可能会成为广电总局进行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按照网络视听协会在官方推文中的措辞,这些规定的设立是“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
然而,由于协会的规定不具备强制性,短视频平台是否真的会在审核上遵守“一刀切”规定,目前还没有定论。
“就怕长视频平台和影视行业自己遵守得很积极,那还是会波及从业者”,一位影视博主表示,“因为从法律层面上他们是合理的”。
实际上,自从4月份那次声势颇大的、对影视二创的版权声讨之后,影视博主们的日子就已经不太好过了。
二、一场平台、影视公司、创作者之间的多方拉锯战“我已经有2个月没有更新了。”
一位影视博主告诉我,因为自己做视频的速度还不如下架速度快,“花一个月做了一条视频,发出去不到5天就被下架了”。
她算了下,今年自己一共做了12条视频,却被下架了16条。
包括前几年发布的不少视频在内,都遭到了版权方投诉。这些投诉来自长视频网站,要求将全网的二创视频下架,包括微博、B站、抖音等多个平台。
“剪刀手轩辕”曾放出过自己作品被投诉下架的截图
“被下架的力度很大,好几年前的视频都会被翻出来举报”,这是她这几个月下来的切身感受,即使没有网络视听协会的这项规定,影视作品二创的生存境况也并不乐观。
从版权角度而言,维权有错吗?当然没有,版权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就无可厚非。
之所以让很多人不安、产生情绪反弹,是因为从业者担心所有基于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会被一刀切打压,二次创作通道就此被关闭。
知乎大V“甄元昊”称二创“只要有剪刀浆糊就能做到”,流量和收入不会分给原创,版权的投诉和赔偿也是“旷日持久”。
但影视二创之所以能出现和流行,本身也是观众和市场的需求所在,也是一个事实。
近年来影视剧越来越长,要想从头追到尾十分耗费时间,观众需要影视解说内容来帮助了解故事、判断质量,精彩的二创甚至会成为影视作品的“自来水”,一些差点被埋没的好剧也是在许多影视作者的共同安利下被看到。
这也是一些影视版权方会在剧播宣传期找影视博主合作推广的原因。“最近《风起洛阳》就发了很多合作单子,找博主做视频”,某业内人士透露。
当然,也确实有一些短视频账号打着二创的幌子、做着赚钱的流量生意。专门做切片搬运的影视营销号就是其中代表,他们将剧集剪切成数十段几分钟的小视频,观众可以一口气追完整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