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的是,余镕也在那个时间点去了弗罗里达州出差,为此亡妻当时还心中有怨,自己病重在床,丈夫却还要因为工作长时间远离她。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两个人有没有相遇?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余镕跟新婚妻子绝不像他所说的那样,仅仅在网上认识9天就结婚了。
因为美国虽然支持网上结婚,但要求双方必须提供两年内在线下见面的凭证。
此外,有自称余镕母亲熟人的网友发言,邓玉还在病床上时,余镕的母亲就已经带着彩礼去了新婚妻子家里。
再者,邓玉病重期间,一直由两位老人悉心照料。由于邓母体力不够,就连上厕所这种事,都是在邓父的帮助下才完成的。一开始邓玉还觉得不好意思,但时间长也就习惯了。
这种时候身为丈夫的余镕去哪了呢?据医院的工作人员描述:“每天在医院陪护的都是邓家爸爸妈妈,最后一个月时间里,也只在医院见过她的丈夫一次。”
对此,余镕的解释是,自己见不得妻子躺在病床上受苦,索性就不去了。这一说法实在牵强,难怪两位老人后来会责怪余镕对女儿不够体贴。
更令人寒心的是,邓母透露说,余镕最后一次去医院,一张口就要给邓玉办理入籍。
当时邓玉嗓子里有口痰,邓母正准备叫医护人员来吸痰。结果余镕不管不顾,粗鲁地将其从病床上拉起来,然后塞到车里。等入籍手续办完回来,邓玉就不行了。
余镕为何急着要给妻子办理入籍?根据美国公民入籍医疗豁免政策,如果经医疗人员认定,申请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入籍考试,即可免试入籍。
这样一来,邓玉便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那么待她身亡后,根据美国法律遗产继承顺序第一位就是配偶,其次才是子女,父母则排在后面。
假如邓玉没能入籍,那么根据中国法律的继承顺序,父母、子女和配偶都在第一序列,具体会根据经济状况来作出判决。由此看来,这对余镕非常不利。
另外,如果邓玉和余镕只是绿卡身份,那么夫妻间每年互相转移资产的免税额度只有16万美元。当两人都是美国公民时,不但没有额度限制,转移财产还能获得免税资格。
所以,余镕不顾妻子身体状况,强行拉着她去办理入籍,很可能是想独吞妻子的财产并获得免税资格。
邓母曾对教会的朋友哭诉:“我女儿就是被他害死的......说带着她去办理入籍,后来再送到医院,人就已经不行了。”
种种离谱行为,让人不得不怀疑余镕的动机,在这些事实面前,他的“卖惨”辩解苍白无力,让人细思极恐。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多少人为一个“钱”字反目成仇。那么亡妻病逝后,余镕能拿到多少钱呢?
首先,邓玉去世后,其公司发放了各种补偿和丧葬费:家庭援助福利3.5万美元;给予离世员工配偶未来十年的工资,每年8.5万美元。
其次,邓玉生前买了保险,在她离世后,余镕可一次性获得上百万美元赔偿款。
邓玉同事算了一笔账:“他一共可以拿到190万到326万,然后他就给了亡妻父母11.8万,其中1.8万还是捐款。余镕,你特么不是人渣是什么?”